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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履职担当 为东山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在中国共产党东山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东山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10-19 10:54:49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东山区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区委书记付延海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良好政治生态和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东山区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带领并从严督促各级党组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区政治生态持续向善向好,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明显成效。区纪委监委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坚守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惩治腐败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

        (一)践行“两个维护”,政治生态持续向好。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履行职责的全过程。从严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区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重要问题、重大案件报请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掌握审查调查工作中、落实到日常监督管理上,为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有力抓手。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班子成员争做表率,全体干部积极参与,学用贯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质量完成“标准动作”,整改突出问题 16个,开展集中整治3项。强化监督首责,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落实区委关于加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要求,综合运用日常提醒、专项督办、实地督察等手段,用严格的纪律督促推进政治生态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区委政治生态考核评定始终在全市排名前列。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6件。用好问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实,严肃查处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13个,追究主体责任11人、监督责任2人。组织开展基层单位2018年度政治生态建设考核,为区委纵深推进政治生态建设提供准确依据。

        (二)紧扣监督首责,监督执纪精准有力。落实《2019年监督工作要点》,突出重点领域,紧盯关键问题,延伸监督触角,把监督任务落实到位。监督机制更加完善。建立健全发现问题和研判处置工作机制,通过畅通渠道、列席会议、协商会审、综合研判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精准处置线索,增强执纪监督实效性;坚持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找准监督“关键点”,紧盯“三重一大”、财务收支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让监督“长牙”“带电”。监督领域更加明确。综合运用明查暗访和随机抽查方式,先后对“大棚房”专项整治、秸杆禁烧、违建别墅、“黑中介”、扶贫领域和民生工程领域及乡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排查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2个,督促全部整改;严肃查处套取泥草房改造资金问题,挽回经济损失 2.25万元;开展了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10余个,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4件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3人。监督重点更加精准。始终把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坚持从“小切口”入手,严肃查处侵害和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解决民生痛点难点和堵点。开展精准扶贫及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4次;强化高龄津贴监督,发现问题20余个,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2人;开展城乡低保工作常态化监督,对新增城市低保户加大抽查力度,抽查率达到50%以上。

        (三)持续深纠“四风”,作风建设成效明显。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制定东山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督促各牵头部门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并整改到位。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违建别墅清理专项整治等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监督检查4次,严防整治工作“走过场”“做虚功”。坚守重要节点、重点时段,采取督促提醒、专项检查、通报曝光等有效手段,加大对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办婚庆事宜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等变异四风和“小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4次。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案件5件,给予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1人。

        (四)坚持标本兼治,拒腐防线更加筑牢。探索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有效性,有的放矢开展提醒教育、警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强化提醒守廉。坚持早打招呼早提醒,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下发《重要提示》6期;签订《东山区党员(干部)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34份;开展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廉政提醒谈话16人次;以严守纪律规矩和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开办“廉政课堂”3期;开展送《监察法》进农场专题宣讲5场,农场机关及各单位干部职工受教育人数达800余人次。丰富活动促廉。以廉政知识测试、廉政文艺演出、廉政文化“三进”等活动为载体,宣传廉政文化,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组织全区160余名科级党员干部参观市看守所及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领导干部旁听2起重大典型案件庭审,把法院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筑牢领导干部拒腐思想防线。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规范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程序,勇于担好监督责任,全年为78名涉及职务调整、评先晋优等党员干部作出廉政鉴定及意见回复。

        (五)深化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紧紧围绕“政治巡察”这条主线,以“六围绕一加强”为依托,强力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围绕主线统筹推进。按照区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结合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统筹谋划全年巡察工作。将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及扫黑除恶等内容纳入巡察范畴,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哪里,巡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创新方式取得成效。针对巡察对象的不同特点,分别采取常规巡察、专项巡察、联动巡察、提级巡察、巡察“回头看”等方式,确保巡察口径一致、巡察资源共享、巡察问题同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年巡察29个单位和部门,其中上下联动巡察15个单位部门,提级巡察6个单位部门,有效破解了“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巡察覆盖率达到71.1%。强化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深入被巡察单位部门开展集中反馈5次,面对面指出问题,限期整改,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开展整改情况专项检查8次,发现问题5个,并督促立行立改,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全年五轮巡察中共发现问题106个,发现问题线索25个,其中立案4件,第一种形态处置15人。

        (六)保持高压态势,震慑效应充分显现。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格执纪执法,有效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及基层“拍蝇”深度结合,强化宣传、畅通渠道、健全与司法机关联动机制,严查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经对5起涉黑涉恶案件和“保护伞”问题审查调查,立案3件4人,开除党籍4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2人。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坚决做到“两个一律”,通过深挖细查,发现问题线索13个,立案5件7人,给予党纪处分6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工作履职不到位、失职失责等行为严肃问责13人,问责党组织1个。开展公职人员涉毒涉赌问题专项整治。广泛宣传发动,整合工作力量,开展覆盖排查,发现涉毒涉赌问题线索5个,其中立案2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移交主管部门处理2人,其中解除劳动关系1人。强化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和重大资金使用,严肃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通过深挖窝案、上下联动、司法协作等办案模式,查办了东方红乡获胜村原村支部书记李永刚伙同其他4人贪污棚改资金的窝案、哈尔滨建筑集团公司第七分公司经理关金涛父子行贿案和串通招投标案等一批违法犯罪案件,充分突显了惩治腐败的震慑效应。2019年,区纪委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初信初访51件,处置问题线索276件,立案63件,同比增长21.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收缴及暂扣涉案款146万元。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08人,同比增长123.7%,其中:运用第一种、第二种形态处置196人,占94.2%。

        (七)加强队伍建设,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举办纪检监察系统“提业务、强本领”培训班22期,培训纪检监察干部480人次,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上讲台”宣讲,开展各类研讨6次;采取“以干代训”形式选派12批30人次参与市纪委监委专案查办,不断提升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开展干部述职评议活动,制定《东山区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工作述职考核办法(试行)》,召开述职评议会议,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不断提高。   

        一年来,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我们也形成一些认识和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党委始终坚持正确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在管党治党上坚持从严从实,把握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区上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确保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二是必须持之以恒加强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新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新的实践。通过学习党的十九大以来制定、修订的一系列党内法规,熟悉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必须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工作要放在全区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增强政治性和全局性。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持正确的执纪导向,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实践证明,纪检监察工作只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保持正确的工作方向,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四是必须聚焦主责主业。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对纪委职责的准确定位,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落实监督责任的核心是落实“三转”要求,回归主业。强化监督主业,就要把纪委监委监督责任的切入点,从配合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监督部门履行职责上来。强化主责主业,就要敢于铁面执法执纪,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五是必须打造过硬队伍。纪检监察队伍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必须从思想上、作风上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作风正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坚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反腐败斗争必胜的信心和决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纪律规定的,一经核实,从严处理,坚决做到“家丑不自捂”,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必须保持政治定力和斗争精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与中央和省、市纪委及区委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还需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履行监督职责创新办法不多,联系指导乡镇纪委、社区纪工委开展监督、查办案件力度不够;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总结反腐败规律,促进制度建设工作开展不到位;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及时澄清不实举报力度不大;乡镇纪委“三转”不到位,主责主业聚焦不够;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不多、质量不高,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力度还不够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意识不强,综合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纪检监察机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协助区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快推进监督体系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东山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加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政治监督,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严肃查处、通报曝光,督促全区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审查调查的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处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不如实答复约谈函询内容、对抗组织审查、搞封建迷信等行为。全力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按期高质量整改到位。

        2.全面加强党内监督。重点监督检查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政治生态建设、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规决策、违规用人、好人主义、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等问题。把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把选人用人的“廉洁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

        3.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协助区委抓好政治生态建设,完善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指标,使政治生态考核更加精准有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约谈,压实政治生态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委(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专项清理、整章建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整治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忠诚老实、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督促领导干部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自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配偶、子女、亲属的教育约束。

        (二)保障中心工作,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1.坚决保障政令畅通。加强对中央、省、市、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履职尽责,全力推动解决深化改革、民生改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置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问题线索,强化追责问责,发挥倒逼作用,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2.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制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助力“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强化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专项整治,开展对破坏营商环境、行政管理缺位越位、服务质量差等问题的重点治理,坚决查处“四零”承诺服务不兑现,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不断优化全区经济发展环境。

        3.加强疫情防控监督。疫情仍未结束,监督仍需加强,要继续开展疫情防控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监督检查,调整监督方法,突出监督重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对存在行动迟缓、推诿扯皮、撤离职守、弄虚作假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的党员干部,要从严从快查处,坚决追责问责。

        (三)聚焦民生领域,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摸排线索,深挖彻查。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直接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对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放任不管、收受黑恶势力贿赂,帮助黑恶势力人员侵占国家资产、逃避处罚,为黑恶势力提供资金支持、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等突出问题。督促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以案促改,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坚决铲除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滋生土壤。

        2.持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坚决向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亮剑,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要聚焦农村“三资”管理混乱、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招投标领域乱象、冒领社保资金、侵占扶贫资金及救灾物资、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重点工程项目推进迟缓等问题,深入整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棚改安置中利益输送、低保优抚中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严惩民生领域的“微腐败”。

        3.驰而不息纠“四风”。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坚持警示提醒在先,明查暗访跟进,畅通举报渠道与创新监督方式相结合,加大发现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力度。从严查处私车公养、借道旅游、收送电子红包、分批操办婚宴、滥发津贴补贴等问题,守住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对查处的“四风”典型问题要深入分析、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协助区委抓好作风整顿全程督查、正风肃纪、追责问责工作,重点整治漠视企业、群众利益,纪律涣散、懒政怠政,态度恶劣、人为设障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线索清晰、内容具体、影响恶劣的问题,坚决做到快查快办,绝不姑息。

        (四)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监督。

        1.强化日常监督。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强化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实权岗位公职人员的监管,特别是要管住管好“一把手”;加强对选人用人、审批监管、项目实施、资金分配、资产管理等权力行使重点部位的监督,保证公权力正确行使;加强对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开展、重大决策部署实施的监督,防范关键时段的廉政风险。

        2.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不断完善监督体系,确保“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执纪监督与执法监督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探索联动监督模式,更加精准有效地开展监督。研究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加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部门、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汇聚监督合力。

        3.有效运用“四种形态”。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提升谈话函询质量,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进一步探索“四种形态”之间的相互转化,在坚持严格执纪、事实定量基础上,把握好态度这个变量,精准运用政策策略,实事求是作出处置。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正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为创新创业者“松绑”减压,为实干担当者“撑腰”鼓劲。加大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力度,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巡察模式,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1.深入高效开展巡察工作。认真落实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五年规划,按照一届任期内对所辖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巡察全覆盖的要求,深入推进巡察工作。按照“三个聚焦”要求,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到位不到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突出问题,切实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完善巡察方式方法,探索推行“巡审联运”模式,整合资源,增强合力,实现1+1>2的监督效果。全面推广1+1+N巡察工作模式,强化对村屯巡察力度,着力发现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服务群众、惠民政策落实、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对巡察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把巡察成果落实、落细、落到位。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交、处置、评价、通报制度,形成线索闭合式处置机制,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结。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六)深化综合治理,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1.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突出重点削减存量,坚决遏制腐败增量。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着力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行业的“链条式”腐败,从严查处医疗、人事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和纠正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重点对2019年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开展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线索移送、案件办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重要事项的沟通,以及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断提升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

        2.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认真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深入分析违纪违法规律,把握发案特点,找准腐败路径,通过查处个性问题,查找相同行业和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做到查处一个案件、总结一类规律、治理一个领域。通过监督、办案查找管理盲区、监督弱项、制度漏洞,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确保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推动惩治向善治深化,聚焦工作急需、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问题,加快推进“小特精”制度建设,推进问题精准解决。

        3.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充分利用红色资源,打造廉洁文化品牌,大力弘扬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中的廉洁文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初心、勇担使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持续加强党纪国法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通报典型案件、编发案例剖析、旁听庭审等方式,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让党员干部从内心警醒,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要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不负重托,扛起管党治党的光荣使命。要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加强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守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做到绝对忠诚。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坚守初心使命、带头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问责追责等各个环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教育,持续强化理论学习,用鲜明的态度、扎实的行动体现政治建设成果。

        (二)增强业务能力,勇于担当作为。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实战练兵,促进业务融合,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对本领强、品行优、业务专、实绩好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推动监督执纪业务规范化,完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整合规范内部运行机制,细化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流程,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增强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能力,熟练运用上级纪委监委信息平台,进一步提升运用信息化手段发现问题线索、研判政治生态、服务科学决策能力。要强化安全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三)加强内部监管,保持优良作风。要加强日常监管,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必查必核,坚决查处跑风漏气、滥用职权、以信谋私、以案谋私等行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提高自身免疫力。要敢于碰硬,坚定担当,敢于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唱“黑脸”、当“包公”,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坚如磐石的决心,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私无畏、奋发有为,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东山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