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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农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01-20 18:12:25
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及社区工作人员:
为深入贯彻工农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部署以及上级纪委监委有关要求,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明确如下:
1. 严禁执行疫情防控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走形式、走过场,不落实、打折扣。
2. 严禁疫情防控不服从指挥调度,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失职失责。
3. 严禁疫情防控期间擅离职守、行动迟缓、临阵退缩、外出不请假不报备不销假。
4. 严禁疫情防控期间借检查之机向辖区企业、商铺业主等勒拿卡要。
5. 严禁疫情防控期间借采购之机向供给防疫物资企业收取回扣,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
6. 严禁借疫情防控之机炒作、拍摄不实视频且发布到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获取财物。
7. 严禁借疫情防控入户之机收受好处,放松对隔离人员的管控或默许被隔离人员自由出入活动。
8. 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私自或带领亲属朋友等进入被隔离人员家中。
9. 严禁对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应对处置疫情不力、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
10. 严禁借知情之机向亲属、朋友等透露疫情防控涉密文件、信息资料。
11. 严禁违规聚集、造谣传谣、诬告陷害、干扰破坏疫情防控。
工农区纪委监委将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设立专门电话受理举报,24小时受理疫情防控工作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及社区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电话:0468—3357628。
中共工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工农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