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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鹤岗市工农区发布时间:2021-04-08 14:45:5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30日,区委巡察组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进行了专项巡察。2021年1月12日,巡察组向区人社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通过巡察‘回头看’发现,上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完成率不足50%,体现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召开部门整改动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整改措施与责任人,将2018年上轮巡察出的问题列入本次巡察整改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其他反馈问题一起认真落实整改,涉及到的差旅费报销手续不齐备,报销发票审核不严格,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①完善各项内控和财务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 、《公务卡管理制度》,目前人社局所有在编人员均持有中国银行公务卡,并使用公务卡结算差旅费等费用。②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及时入账,做到账实相符,从采购到接收固定资产遵守相关制度,专人负责,每年定期盘点,及时上报处理。
2.关于“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社保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社保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及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增强理论指导实际的能力。2020年3月,安排专人参加政务信息目录填报培训1次。
3.关于“养老金请款依据存在偏差,未采取差额请款,导致区级养老金沉淀于市财政专户”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2020年6月,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成立后,退休工资发放开始动用沉淀资金,并采取差额请款方式发放退休工资,至此不再产生沉淀资金,截至2020年10月,沉淀资金已全部使用。
4.关于“养老保险收缴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2020年6月,由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新成立,部门人员未从事过相关养老保险收缴工作,业务不熟练,经到市局和各区探讨学习相关业务后,已于2020年10月全部补缴完成,新招录公务员保险从2021年3月开始补缴,4月份补缴完成。
5.关于“工资晋升审批不规范,存在工资调整文件缺失的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加强业务培训,明晰审批流程,确保工资审批业务规范严谨,截至2021年3月末,所有工资审批业务均已完成。对于工资调整文件缺失的问题,文件属于涉密文件,市人社局未下发,在系统内只能点击文件号进行调整相关操作,无法下载文件查看内容,故无法留存。
6.关于“部分城居保注销登记表缺少签字、公章,无复核意见和复核人签字”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已经出现的缺少签字、公章、手续不全的情况,查明原因,能够补签的马上进行补签或补充手续,不定期开展自查行动,严格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流程》中注销登记的相关要求规范签批流程,杜绝再次出现缺少签字、盖章等现象。截至目前,新办理的城居保注销登记表所有签字盖章齐全。
7.关于“城居保注销申请中缺少申报材料”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加强社区负责城居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其认真上报申请材料,完善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复核工作,严把审核关,对缺少签字、盖章、材料的申请及时退回,不定期开展自查活动,确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流程严谨规范。
8.关于“存在差旅费报销未附出差文件现象。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或事项未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存在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①完善各项内控和财务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 、《公务卡管理制度》,目前人社局所有在编人员均持有中国银行公务卡,并使用公务卡结算差旅费等费用。②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及时入账,做到账实相符,从采购到接收固定资产遵守相关制度,专人负责,每年定期盘点,及时上报处理。
9.关于“存在部分案卷缺少公章、签字、内容缺失等现象”问题的整改。(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对缺少公章、签字及内容缺失的案卷,能够补签签字、补盖公章、完善内容的尽快补齐,日后按照《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形成案卷内文书,认真整理归档,每一年对案卷开展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完善案卷,巩固整改成果,杜绝再出现不规范的情况。
10.关于“雇员合同签订、管理上存在漏洞。存在部分合同丢失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经安排专人负责雇员的合同签订和管理工作,每季度对合同签订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雇员管理日趋完善。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7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没有结合区级工作实际内容,准确修订本区三定方案,致使区人社局职能权责定位模糊”问题的整改。(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整改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内容,对照三定方案,认真研究形成修改意见,与区委编办沟通,重新修订人社局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目前,事业单位改革涉及到区人社局内设机构,待改革完毕重新修改三定方案。
下步措施:待事业单位深化改革完成后重新修改三定方案。
2.关于“部分群众反映不了解现行社保政策,未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和业务培训”问题的整改。(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1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改情况:定期举行宣传活动,在社区设置展板,及时宣传解读最新国家社保政策,提升群众知晓度,2021年3月印刷条幅、展板在办事处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一助一就业帮扶活动”进行宣传1次。
下步措施:在2021年下半年继续开展宣传活动1次,让辖区居民对最新的社保政策有进一步了解。
3.关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宣传劳动法律法规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1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改情况: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预计2021年上半年到施工现场举办宣传活动1次,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视疫情防控情况举行)。
下步措施:在辖区建筑类工地开工后,针对农民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4.关于“养老保险收缴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整改情况:养老保险中心已在银行设立专户,但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尚未同意各区使用。待专户启用后,收缴养老保险金不再存于市财政局社保专户,直接划入本区账户内,用于当月退休工资发放。
下步措施:待专户启用后,此问题整改完成。
5.关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缴比例混乱,执行《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整改情况:依据《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规定》研究出台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差异化缴存细则,细化缴存比例,确保规范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目前正在研究起草差异化缴存细则。
下步措施:预计6月底出台差异化缴存细则,并严格执行。
6.关于“调解结案文书不规范、执法文书不严谨”问题的整改。(完成时限:长期坚持,2021年6月取得阶段性成果。)
整改情况:加强相关业务人员培训,并在形成结案文书前,安排专人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改,确保调解结案文书和执法文书的规范和严谨。
下步措施:下半年预计开展业务培训1次,并在文书形成前认真检查,确保规范严谨。
7.关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仅一人有执法资格证,难以开展正常的执法检查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将人员情况上报主管领导,2021年3月底,调入参公人员1名,目前,正在办理执法证参与执法。同时,人社局2名工作人员已经参加执法证考试,待下证后,通过兼职形式参与执法,保证正常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下步措施:正在等待司法局办理执法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68-3353877;电子邮箱hggnqrsj@163.com。
工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