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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来源:区委巡察办发布时间:2020-09-16 10:00:00

按照委统一部署,委巡察组从2020916日开始,对党群二支部开展为期1个月的常规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党群二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宣传部、区编办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处理。

接访地址:工农区委巡察组 507

举报电话:0468-335355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时

电子信箱:gnqwxcz@163.com

寄信地址: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154100

特此公告。

 

 中共鹤岗工农区委巡察组

                                 202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