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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安排部署,推动《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有效落实,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近日,鹤岗市纪委监委与市营商环境局就如何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作用,助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进行了会商。
市营商环境局就目前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提升工作质效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继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举措与市纪委监委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市纪委监委表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营商环境部门协调配合,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保障工作。
会上,市纪委监委与市营商环境局就五方面达成共识。一是市纪委监委定期与市营商环境局开展会商,督促及时梳理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和症结,形成分析报告;二是建立《受理营商环境问题信访台账》月报制度,定期将信访台账以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市纪委监委;三是研究制定《鹤岗市纪委监委监督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四是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及全市窗口单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监督检查;五是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企服务“十不准”》规定要求,严肃查处“勒拿卡要”、违规设槛、“人情”执法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特别是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搞官商勾结、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
市纪委监委将突出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持续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