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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节”“纪”语

来源:清廉鹤岗发布时间:2025-04-03 15:38:42

又是一年春草绿,梨花风起正清明。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全面营造移风易俗、祭祀新风良好氛围,现向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六个严禁”要求如下。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
严禁违反公序良俗组织或参加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
严禁节日期间在民生保障、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应急处置等领域麻痹懈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切实把纪律要求抓紧抓实。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加强作风建设和传承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带头转观念、破旧俗、树新风,坚决摒弃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积极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祭扫新风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扛起监督责任,聚焦“六个严禁”纪律要求,综合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主动约谈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决以强力纠“四风”树新风,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

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468-12388;

邮信地址:鹤岗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来访地址:鹤岗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

举报网址:

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hegangshi/。



中共鹤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岗市监察委员会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