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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区纪委监委:善用“三度” 做实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07-26 16:43:24

  鹤岗市东山区纪委监委坚持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出发点,在处分执行、教育感化、以案促改等方面下足功夫,不断释放监督执纪效果,做实做细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促进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惩处震慑有“力度”,跟踪执行严问效。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违纪违法行为,以“零容忍”态度,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2021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4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为防止处分决定在实践中“打折扣”“搞变通”,及时对党员干部处分执行情况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重点对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受处分人员职务职级、工资待遇等方面进行清查,并建立处分决定执行档案,促进处分执行更加程序化、规范化。2020年以来,共检查67人,建立档案41份,所有受处分人员均已执行到位。

  回访教育有“温度”,疏导压力解心结。坚持问题导向、因人施策,扎实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帮助受处分人员解心结、卸包袱。制定《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实施办法》,对回访教育原则、回访对象、教育内容、程序要求等进行规范;立足教育感化,因人施言、对症下药,拟定个性化回访方案,注重对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通过一对一回访教育了解回访对象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等,鼓励正确对待问题,消除心理顾虑,重燃工作激情。2021年以来,先后开展回访教育5次。

  以案促改有“深度”,标本兼治促长效。坚持在防范和解决具体问题上深思一层、深挖一尺,针对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制度缺陷,及时向发案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全力提升执纪效果。2020年以来,共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7份,监察建议书10份,督促整改问题29个,推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流程7项。为防止建议书“一发了之”,区纪委监委建立跟踪督促机制,对建议执行、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等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建议书“落地有声”。目前已对2020年以来下发的13份建议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发现问题2个,督促立行立改。同时深入落实“一案双报告”,将案件查处与综合分析同步进行,通过剖析发案原因及危害、提出整改建议及对策,使以案促改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2020年以来,共编写印发典型案例剖析材料1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