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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两节期间狠刹“四风” 营造务实节俭文明廉洁的节日氛围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2-01-27 17:55:42

为全面贯彻中纪委《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和省纪委“九严禁”要求,深入落实市纪委元旦、春节期间从严纠治“四风”的工作部署,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定位,围绕节日期间易发问题,做实做细监督工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筑牢思想防线,破除节日“旧俗”。牢牢抓住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高发特点,针对收送礼品礼金等节日“旧俗”,深入研判“四风”新特点,组织驻在单位认真学习《中共鹤岗市纪委办公室关于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确保2022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召开专题会议对接收电子红包,快递收送礼金、礼品卡、提货卡、购物卡等“四风”问题新动向进行及时提醒,发布节前廉洁自律工作通知,要求派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防治节日“旧俗”,督促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守住纪律底线,清正廉洁过节。

压实主体责任,管住节日“歪风”。针对机关单位年底“突击花钱”、违规发放礼金等不良“歪风”,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坚持从压实主体责任入手,盯紧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接待场所等环节,督促驻在单位严格执行干部请销假、出差审批、财务管理审批等制度,从源头纠正“四风”问题,管住不良“歪风”。今年以来,与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16人,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开展提醒谈话65人。

强化监督检查,狠刹节日“邪气”。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坚持以“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监督的切入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两节期间,参加监督单位党组会议、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8次,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23条。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盯紧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开展明察暗访5次,狠刹节日“邪气”,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落实防控措施,遏制节日“陋习”。坚持把疫情防控监督与春节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检查。按照省、市纪委监委要求,明确驻在单位干部职工严禁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联谊会、庆典等活动,严查使用公款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组织参与各种聚餐、宴请、酒会,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等问题,有效遏制节日“陋习”,有力支持了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年初以来,针对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开展监督检查3次,提前纠正违规聚餐、宴请等问题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