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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以问题线索“动态清零”助推教育整顿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05-28 09:34:27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全会关于“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促进‘惩、治、防’有效贯通”的工作要求,鹤岗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紧贴监督单位实际,加强对当前形势任务的研判,在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主动作为,积极开展问题线索“动态清零”工作,进一步提升问题线索处置及综合运用成效。

  一是全面清仓,精准研判。对2020年以来的170余条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清查梳理,明晰信访举报、上级交办、单位移送等渠道问题线索处置处理情况,努力实现有力消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的目标,确保问题线索“清仓见底”。

  二是动态更新,强化协调。动态掌握问题线索并及时更新工作台账;通过解读政策文件、集中研讨等方式,加强对线索查办工作的督促指导。强化与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政法机关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问题线索移送和处置,推动重点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优先办结,促进公安、司法机关查纠整改走深走实。

  三是明确时限,夯实责任。完善存量问题线索分办督办工作台账,明确问题线索办理专责和完成时限,及时做好线索登记、研判、移送等工作,强化督促公安、司法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不规范、警容不整、执法不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及“枪车酒赌毒密”等8个突出问题的专项纠查整改工作,坚持从源头上、机制上、根本上解决队伍与执法顽瘴痼疾。

  四是综合运用,提升效果。深入组织开展“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谈心谈话,实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针对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做到靶向施策,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据了解,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已就政法系统干警相关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63人,立案31人,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组织约谈和自查整改抓早抓小,坚决防止“从轻微变成严重,由违纪走向违法,小错酿成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