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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来源:萝北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3-11-20 14:19:39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要求,萝北县纪委监委开展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县纪委监委对3起典型案件进公开通报。

萝北县肇兴镇东兴村村委会副主任陈延宇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缴承包费问题。2019年至2022年,陈延宇在任萝北县肇兴镇东兴村副主任期间,在负责村扶贫项目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未采取有效措施催缴承包费,导致萝北县全昱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拖欠承包费29万余元。2023年8月,陈延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萝北县云山镇沿河村村党支部书记初兴国利用职权多付占地补偿款问题。2022年5月,初兴国在任萝北县云山镇沿河村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该村建设晾晒场过程中,缩减其父亲宅基地征用面积,但补偿款仍按原面积发放,致使其父亲多获补偿款6070元,初兴国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3年8月,初兴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萝北县团结镇龙兴村出纳员梁媛虚报套取大豆补贴资金问题。2022年,梁媛在任团结镇龙兴村出纳员期间,利用其协助团结镇政府统计填报龙兴村作物生产者补贴报表的职务便利,虚报自家大豆种植面积,骗取大豆生产者补贴6.64万余元。2023年9月,梁媛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3起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为镜鉴,严肃纪律规矩,落实落靠推进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县纪委监委将继续紧盯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决纠治一切影响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实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一切乡村振兴领域腐败行为,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萝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萝北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