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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 提升“三重一大”监督质效

来源:萝北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2-07-12 11:28:40

“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是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重要职责和监督权限,也是落实监督责任有效抓手和途径。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自身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优势,立足日常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有力保障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公开透明、民主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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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把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将日常监督中发现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报备不及时,执行不严格等问题,逐一反馈给被监督单位,坚持关口前移,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制度执行情况有关要求的通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流程图,督促驻在单位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学合理界定本部门“三重一大”事项中大额度资金使用的标准,明确事项范围、程序等内容。被监督单位认真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坚持全程监督,盯住决策落实这个关键。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紧盯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通过会前报备、会中建议、会后跟踪的方式进行监督。会前要求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应提前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并提供相关文件方案、政策依据等资料,做到会前征求意见充分,沟通酝酿时间充足;会中重点监督“三重一大”事项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要求落实情况;会后抓好决策的执行和反馈,并要求加大决策公开的透明度,决策后明确执行责任,不得擅自改变决策,定期在党组会议上反馈通报决策事项的执行结果,每半年对决策事项的落实进展情况进行报备。截至目前,共列席党组(支部)会议21次,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30余条,廉洁自律意见回复24人。

坚持跟踪监督,抓住责任落实这个目标。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将全力盯住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和关键事项,精准发力,做到监督严起来、实起来、常起来,突出严格审核把关,通过查阅资料、谈话了解、专项检查等形式,聚焦被监督单位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和问题易发风险点进行监督检查,形成“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跟踪问效”的监督闭环。严肃责任追究,对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有意规避等问题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将及时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将依规依纪予以问责,以明责、履责、督责、追责的“四责”机制,层层压实派驻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