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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北县纪委监委:注重“三个结合” 推动“乡案县审”走深走实

来源:萝北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2-07-28 15:36:17

为切实加强乡镇纪委办案的日常监督指导,有效提高乡镇纪委办案质量,萝北县纪委监委有效整合力量资源,乡案县审”模式助推案件审理提质增效

坚持强化指导与规范流程有机结合。按照中纪委下发的办案程序模板,结合工作需要和实际,编制适应本县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文书,实现文书程序使用与时俱进。加强业务指导,先后会同案件监督管理室和相关监督检查室对各乡镇承办案件做到“一案一讲解、一案一点评”。

坚持制度规定与审核把关有机结合。将乡镇案件质量管控节点前移,乡镇纪委承办的拟给予党纪重处分案件明确规定未经县纪委监委审理,基层党委不得下达处分决定。同时,要求乡镇纪委报送案件必须经过初审并形成初审报告,连同审查调查报告等全部案件材料,一并报送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审核把关。

坚持责任主体与工作职责有机结合。实行乡案县审”模式的最终目的是提升审理工作质效具体责任和开展工作的主体在乡镇纪委,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的职责针对乡镇纪委立案的违纪违法案件在事实、证据、定性、适用条规、量纪和处理程序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对事关重大疑难复杂或拟给予党纪重处分的案件提级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