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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南山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10-22 16:46:39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金玉姬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金玉姬,原南山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现已退休。2017年3月,区纪委监督检查中发现其在南山小学五楼的办公室实际面积为28.5平方米,超出事业单位正科级干部的办公用房标准10.5平方米,违反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关于办公用房面积的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金玉姬党内警告处分。

丁海林乱发津贴补贴问题。丁海林,南山区妇幼保健院院长,现任富力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正科级工作人员任妇幼保健院院长期间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违规发放津贴补贴2016年给14人违规报销办事车费2286元;2017年给6人违规报销车费1990元;2018年给5人违规报销车费1970元。并在2016年7月、10月、12月累计给6人违规发放兼职费1840元,共计8086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丁海林党内警告处分。

闫文生公车私用问题。闫文生,南山区住建工作人员2020年9月29日,市纪委监委检查组发现闫文生两节期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车牌为黑HH3728),到工农区阳光家园3号楼家中送白酒等节货,属于公车私用的典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经区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闫文生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