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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山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05-24 10:22:56
“五一”劳动节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倡导风清气正的节日新风。区纪委监委现就有关纪律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公车封存使用规定;
二、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土特产品等节礼及借节日之机收送礼品礼金;
三、严禁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
四、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在餐饮消费中出现餐饮浪费问题;
五、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六、严禁用公款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七、严禁吸毒、酒驾,组织、参加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八、严禁违反节日假期值班值宿规定,擅自脱岗漏岗顶岗。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申并强调有关纪律和要求,持续传导压力,确保“五一”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松懈麻痹思想,深入开展节日期间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学习教育,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早打招呼早提醒,早作准备早预防。区纪委监委将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重点部门、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