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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六安社区党员因酒驾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发布时间:2021-10-25 10:11:43

鹤岗市南山区六安社区党员闫广臣因酒后驾驶被行政处罚。2020年9月26日,闫广臣在北红旗路九州道口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同日,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1年5月20日,南山区纪委监委收到此问题线索并立案审查。2021年6月16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闫广臣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