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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山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08-05 15:02:18
区委巡察组自2020年10月28日开始,利用两个月左右时间,开展了第七轮巡察工作。本轮巡察对区棚改办、区住房改善服务中心、区统计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委保密和机要局6个区直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对区医疗保障、区社会保障两个系统依法履职情况开展了省市县(区)上下联动专项巡察。
2021年2月9日,在南山区六楼小会议室,区委巡察组集中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会前,巡察组组长与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了《中共南山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签收单》。在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上,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区委书记在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代表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对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做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各被巡察单位要认真研究反馈意见,落实整改任务,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于反馈之日起一周之内,将《整改工作问题清单》《整改工作任务清单》《整改工作责任清单》《整改工作台帐》和《落实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一并报送区委巡察办。于反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将《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及时报送区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