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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项标准”启动第一轮巡察工作

来源:南山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2-04-19 15:19:31

     4月12日,中共十二届南山区委巡察工作会议暨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会议明确要以“三项标准”启动十二届南山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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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体巡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区委首轮巡察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巡察工作要自觉担负起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全方位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南山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有效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作为十二届区委第一轮巡察,要对标中央、省市委巡视巡察,把握好政治方向,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开展工作,首轮巡察工作要打好头阵、当好先锋,集中力量开篇破题、打出声势、取得突破。

二是注重协作配合。要严格落实巡察组长负责制,组长要对组内工作负全责、负总责。副组长要全力支持配合组长工作,组内成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团结,注重配合。巡察办要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巡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巡察组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要做好与相关协作协调部门的沟通与协商,保证巡察工作高效运转,提升巡察质量。

三是严明纪律规矩。区委巡察组是经区委授权开展巡察工作的,代表区委的权威和形象,受社会广泛关注。区委巡察组要充分展示巡察干部良好形象,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约束巡察干部。巡察组要带头维护巡察公信力,严格执行廉洁纪律、保密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必须履行报告程序,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决不允许擅自决策、擅做主张。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决不能掉以轻心,确保巡察工作安全顺利。

会议公布了十二届南山区委第一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决定,本轮巡察区委授权1个巡察组,对南山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大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常规巡察。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第一轮巡察组成员、区委巡察办有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