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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山区巡察办发布时间:2020-10-16 09:32:57
为全面加强巡察与纪委监委、组织部、政法机关、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协调,提升监督合力。南山区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中共南山区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工作协调协作机制(试 行)》,为推动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高效协作,无缝对接提供了制度保障。
巡前全面沟通,确保有的放矢。每轮巡察前,巡察与相关部门充分会商,巡察机构全面掌握被巡察单位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纪律作风建设情况、信访举报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违规违纪问题等,让巡察组精准了解被巡察单位,打有准备之仗,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使巡察工作有的放矢。
巡中协同配合,同步指导提前移交。建立健全巡察期间沟通协调机制,巡察期间,巡察组与纪委监委畅通联系渠道,在巡察工作中做到信息互通、协作配合。就重要问题研判、重要政策分析等向纪委监委相关人员进行咨询,听取意见建议,纪委监委的同志在调阅资料、查询信息、询问知情人等方面予以协助。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移送纪委监委,由纪委监委对巡察组进行督促指导、督察督办。
巡后及时跟进,扭住不放形成监督闭环。巡察结束后,巡察办在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问题的基础上,同时向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反馈情况,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把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制定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方案,及时督促和监督被巡察单位不断推进整改工作。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在综合监督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提出整改建议,扎紧制度笼子,推动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经过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组织部、政法机关、审计、信访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区已经顺利地开展了6轮巡察,发现并整改了61个党的领导不力问题、77个党的建设缺失问题、169个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问题;发现并处置了16个问题线索,完善了基层党建工作,并在区域内形成了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