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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山区巡察办发布时间:2020-10-26 16:01:24
2020年7月至9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巡察组4名同志成立督查组,利用三个月时间,对已经巡察过的50个单位开展了巡察整改情况督导检查。
在督查过程中,通过检查巡察整改材料,看整改态度是否认真、整改措施是否得力;通过个别谈话、调阅会议记录、检查党建材料和财务账册等,看整改效果是否明显;通过明察暗访、实地考察、检查整章建制情况,看巡察整改是否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这次督导检查,督促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提高了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压实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其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50个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发现的307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建立了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做实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