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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共鹤岗市东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时间:2021-06-11 16:30:42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副庭长陈国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
陈国军简历:
陈国军,男,汉族,1963年3月生,黑龙江鹤岗人,1983年9月参加工作,200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80.07—1983.09 鹤岗市师范学校体育专业学习
1983.09—1984.08 鹤岗市红旗乡中心校教师
1984.08—1988.12 鹤岗市第二十三中学教师
1988.12—1989.12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书记员
1989.12—2018.02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科员(其间:1991.09—1994.07全国法
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大专班学习,1997.08—2002.06黑龙江大学
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18.02—2019.05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2019.05— 退休
(东山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