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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布时间:2022-03-01 09:02:18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绥滨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回顾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
刚才,县委书记何佳同志作了讲话,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县委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坚定决心,为推动绥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县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绥滨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践行“两个维护”。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围绕疫情防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秸秆禁烧和巡视巡察整改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70余次,有力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地见效。协助县委完成市委考核组对我县2020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各项工作,全县政治生态建设工作连续四年排名居全市“A”档次。向全县基层党组织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落实“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党员干部追责问责12人。协助县委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贯彻落实清单,完善县管干部廉政档案584份,做实做细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严明换届纪律,抽调9名干部进驻换届考察组开展换届风气督查,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654人次,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当选”。为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真正为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担当,狠刹歪风邪气,激扬清风正气。
(二)持续推进“三不”建设,深化标本兼治。坚持严的主基调,着力破解承办专案和上级抽调人员后办案力量严重短缺难题,加强对派驻机构、乡镇纪委的统筹协调,提升“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水平。2021年绥滨县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239件,立案112件,党纪政务处分132人,其中职务犯罪立案调查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完成“7·28”专案各项工作。持续加大存量线索、案件的化解力度,57件超一年未结问题线索全部清理完毕,31件超一年“立而未结”案件全部审结。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31人次,其中,一、二种形态占比95.8%。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对重点案件严格执行“一案三书三报告一建议”制度,围绕疫情防控、专项整治和典型案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17份,提出整改建议28条,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廉洁绥滨微信公众号动态更新廉政信息120余期,千米廉政文化长廊旧貌换新颜,深入教育、政法和农业农村等系统开展廉政宣讲4场次,廉政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增强。
(三)树牢为民服务宗旨,持续整治群腐。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采取“党风统筹、监督打头、办案跟进、巡察联动、行业监管”的监督模式,扎实推进供销系统腐败问题、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领域、中小学“学生餐”、“两牛一猪”等18项专项整治,未发生“大棚房”反弹和新增问题,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问题线索56件、办结48件、诫勉谈话以上处理61人,处置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领域问题线索2件,办理医疗领域突出问题线索1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2人,督促“我为群众办实事”整治责任部门完成实事9件。制定县纪委监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全年累计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80件,处理10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8人。
(四)持续用力纠正“四风”,弘扬清风正气。精准把握关键节点,坚持逢节必令、逢节必查,节前严纪律、节中严督查、节后严处理。开展公务接待中“吃公函”问题排查,开展公务员工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清理,重拳惩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老问题,深挖彻查分批操办婚丧喜宴、绕道旅游等隐形变异新问题,下发重要提示5期,对128名有子女参加高考的党员干部进行提示提醒并要求作出自律承诺。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开展廉洁过元旦、春节提醒谈话,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通过“明察暗访+联合检查+交叉督导+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窗口单位开展监督7次,对9个乡镇和50多个单位工作效能、工作作风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15次,通报曝光2批次,督促整改部门6个。紧盯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对服务不规范造成不良影响问题通报1次,用纪律保障“办事不求人”落地落实。全年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7件,处理5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6人。
(五)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巩固改革成果。认真落实双重领导体制,自觉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及时主动请示报告,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全年累计向县委和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37次,领办指定管辖案件2件,留置2人。完成乡(镇)纪工委裁撤,妥善安置人员14人,增编9个,达到“监审分设”标准,现监审部门编制占比为37.5%。优化基层纪检队伍,结合乡镇纪委换届,选优配强9个乡镇纪委书记,从纪委内部抽调精兵强将任职乡镇纪委副书记,建立完善乡镇纪委之间“交叉办案”和乡镇纪委与派驻组“联合办案”模式,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全年乡镇纪委自办处置问题线索82件,其中立案16件。落实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将鹤岗市绥滨县生态环境局从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单位中移出,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情况通报、交换意见、定期会商等协调机制,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顺利通过分级保护等级测评,检举举报平台和信息化平台全面应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持续向信息化要执行力、战斗力。
(六)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发挥利剑作用。聚焦政治监督定位,持续推动巡察工作有形覆盖、有效覆盖。开展县委第十轮巡察,发现各类问题120个,问题线索1件;开展了中小学“学生餐”突出问题机动式巡察,发现问题34个,坚持立巡立交、推动立巡立改,彰显巡察监督严肃性和公信力。配合市委巡察组完成对连生乡、北岗乡、富强乡党委的“提级交叉、上下联动”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和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有效实现了“上借下力、下借上势”的高效联动。深化运用巡察成果,利用通讯会议软件,对17个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线上监督。适时启动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监局等5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回头看”工作,发现各类问题70个,问题线索3件。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11轮,巡察党组织163家,覆盖率达100%,圆满完成党委一届任期全覆盖任务。共计发现问题1476个,完成整改1400件,整改完成率达到94.8%,基层党组织纪律意识明显增强。
(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锻造铁军队伍。县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建立县纪委常委会会前集体学习制度和督办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意识形态责任制,不断增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县纪委机关党支部被评为县级优秀党组织,荣获2021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推进专题警示教育,创立并举办县纪委监委“党史教育微课堂”7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6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174人次,累计志愿服务时间380小时。重新调整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科室轮岗,设立了2个监督室和4个审调室,力量配置更加合理高效,累计选派27名业务骨干到省市纪委专案组跟班学习,采取科室轮流上挂学习的方式,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创新培训方式,开展全员培训“每周一测”活动40期,开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培训班,设立交流研讨环节,推动业务素质有效提升。坚持刀刃向内,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往行为规范,严控打听案情、说情干预,给予1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关心干部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工作氛围。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仍然任重道远,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少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还存在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现象;二是“四风”问题树倒根在,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群众身边、乡村振兴领域、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三是制度建设还存在漏洞,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四是自身建设仍有短板,部分新进入纪检队伍人员业务能力与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对自身业务研究不透,工作趋于平淡,缺乏创造性和创新性,纪法思维、程序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2年主要工作
今年我们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我省将召开第十三次党代会,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强化政治监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深入落实“五化”联动,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加快推进现代化新绥滨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的全方位、深层次影响,对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作出战略部署。总书记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信念坚定、无私无畏的境界情怀,正视问题、刀刃向内的政治勇气,不忘初心、勇毅前行的使命担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本遵循,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做好今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总体谋划、科学识变应变,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政令畅通、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落细,纪检监察工作思路措施更加务实高效、精准规范。要坚持抓牢政治监督定位,坚决扛起“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确保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人民至上历史经验,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导向,树立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的正确政绩观,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促进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分、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密切群众血肉联系。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聚焦“国之大者”推进落实工作,保持耐力定力,精准研判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和主攻方向,紧扣党中央重大关切、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工作薄弱环节强化“进”的举措,坚定稳妥推进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要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树牢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调,把握惩和治、标和本辩证统一关系,坚持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注重惩治威慑、监督约束、教育引导有机结合,持续放大“三不”一体叠加效应,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要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树牢纪法意识思维、完善纪法衔接制度、提高队伍纪法素养,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健全完善统一决策和一体运行、依纪监督和依法监察等制度机制,凝聚纪法双施双守合力,不断提升监督执纪力度广度精度。要坚持落实落细“五化”联动,贯彻落实市纪委《“五化”联动工作方案》,把统筹推进“五化”联动作为具体抓手,发挥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两翼”引领作用,队伍专业化、保障信息化“两轮”支撑作用,改革精细化“引擎”推动作用,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正规化建设,不断开创绥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精准高效开展政治监督,带头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以迎接和开好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坚守政治监督根本定位,增强“两个维护”政治自觉,立足职责服务大局,精准锚定监督“靶心”,扎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聚焦“国之大者”深化政治监督。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全县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情况加强监督,紧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县委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真正悟透党中央大政方针,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监督,抓细抓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持续跟踪问效、督查问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以精准有力监督保障绥滨“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监督保障“三大建设”顺利实施。紧扣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以“北方鱼米之乡、两江牧业重地、边陲能源新区”建设,聚焦坚持“五业并举”,打造“五大基地”,构建“三大产业集群”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精准有力高效监督,督促全县党员干部认真贯彻“四个必须”“五个正确认识和把握”要求,保持敢打敢拼的胆气、砥砺前行的锐气和勇立潮头的豪气,推动现代化新绥滨建设实现新的更大跨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深化落实党中央意见、省委工作措施和市县党委贯彻落实意见,协助县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管理,制定监督工作措施清单,细化县纪委监委负责的18项监督任务62项具体措施。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开展监督,推动开展下级“一把手”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严以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协助县委完成市委考核组对我县2021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各项工作,监督推动市委政治生态考核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聚焦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推动绥滨政治生态正气充盈、政治清明。督促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守好意识形态主阵地。
(二)始终保持反腐政治定力,“三不”一体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保持压倒性力量常在、保持强大势能常在,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使“三不”一体取得更多制度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突出惩治重点领域腐败。高度警惕政治腐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对搞利益团伙、小团体、小圈子的人一查到底。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加强监督,对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的新型腐败要主动出击、精准“排雷”。持续深化政法、金融、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治理,巩固拓展粮食购销、乡村振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领域反腐败成果。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不法利益和国家损失一起追,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系统施治扎紧制度藩篱。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深化落实“一案三书三报告一建议”制度,健全案件剖析报告运用机制,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年度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对落实不到位、搞变通、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注重查找漏洞、剖析原因、提出建议,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优化治理。深化“四种形态”运用机制,精准有效运用每一种形态。加强审查调查安全管理,抓好“走读式”谈话和留置全程安全管控,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文明规范办案,坚决守住办案安全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分层分类强化警示教育,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常态化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覆盖面和震慑力。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以律己、廉洁治家,自觉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正确处理公私、亲清、情法的关系。坚持纪法宣教、警示震慑、文化浸润同步发力,谋划建设绥滨廉政文化教育阵地,创新推出一批具有绥滨特色、群众接受度高的廉洁文化作品。持续扩宽党风廉政宣传渠道,让群众真切感受、充分认同正风肃纪反腐带来的成效和变化。
(三)弛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引领党风民风社风持续向善向上。坚定不移纠风治腐。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深入把握风腐一体内在联系,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奢靡问题,深入整治送礼风、吃喝风、操办风,严防老问题反弹回潮,严查新问题改头换面,清除隐藏在人情往来背后的利益勾兑、团团伙伙。坚决纠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空泛表态、责任落实挂空档、整改敷衍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纠正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工作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过频、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促进干部更好担当作为。聚焦整治群腐问题。坚持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集中纠治教育医疗、执法司法、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持续治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确保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坚持统筹协调、系统联动,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职能部门具体整治、上下联动推动落实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把握整治重点,促进整治工作常治长效。监督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开展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难专项整治,坚决纠正破坏公平竞争、侵害企业利益行为,整治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行业乱象,从严查处“新官不理旧账”、承诺不兑现、政策不落实、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完善营商环境监督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树立新风正气。持续开展理想信念和纪法教育,以理想信念强基固本,以革命文化淬炼党性,以传统文化启智润心、以自我约束锤炼政德,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自觉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加强家教家风建设,有力防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及涉外行为违纪违法产生的风险问题。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积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好干部澄清正名,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激励干部从“怕出错”向“敢作为”转变,旗帜鲜明支持改革者、鼓励创新者、保护干事者。
(四)全面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充分彰显巡察利剑震撼作用。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坚持做好“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树立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在服务现代化新绥滨建设上体现新担当、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抓好重点任务。全面总结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经验做法,系统谋划十四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围绕“三个聚焦”强化政治巡察,紧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省市县党代会决策部署、实施“十四五”规划等情况开展巡察工作。探索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突出“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发现问题,切实发挥政治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健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巡察系统优势和整体监督作用,规范巡察工作流程,科学配置巡察力量,强化巡察队伍建设,提高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贯彻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把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派驻监督统筹衔接,强化同组织、政法、审计、财政、统计、信访等监督协作配合,学习运用巡察工作重点推进县试点经验,不断提升县乡村巡察工作质效。推动整改见效。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落实中央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意见,贯彻执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配套制度,加强整改工作统筹协调督促分析,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督责任,促进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对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党组织和相关党员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五)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发挥改革精细化引擎作用,推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实现改革从立柱架梁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转变。精准落实重点改革。全面落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制度,深入落实“监审分设”部署安排,科学配置监督检查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职能,进一步加强监督力量、强化内部制约。落实省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市纪委贯彻落实意见,整合乡镇监督资源和力量,落实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的工作部署,提升基层正风肃纪反腐能力。推进机关纪委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完善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法规制度体系,推动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顺畅衔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监委关于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意见,加强纪检监察系统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构建发现问题、严明纪法、整改纠偏、深化治理的监督闭环。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贯彻监察官法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纪委监委有关规定,有序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系统精细推进改革。对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回头看”工作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促进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推动制度设计和基层创新有机结合,增强全系统改革的精准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三规范、三明确、三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基层探头作用,切实以监督促进基层治理。
(六)坚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把“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增强同腐败作斗争的意志和本领。突出政治建设统领。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政治属性,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持续强化领导班子理论武装,深入落实常委会会前学习制度,带头深学笃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培育忠诚于党、清正廉洁机关文化。全面提升履职本领。把学习党章、贯彻《工作条例》和其他法规制度贯通起来,深入掌握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职权、程序要求、审批权限、文书手续等基本功,进一步增强纪法双施双守的本领和担当。加大人才引进和轮岗交流力度,持续优化队伍结构。深化分层级分领域开展全员培训,继续办好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业务培训班,以“五化”联动为具体抓手,采取集中培训、以案代训、联合办案、挂职锻炼、岗位练兵、一线实战和“传帮带”等方式,让干部在正风肃纪反腐一线磨练意志、增强本领。着力开展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探索实践纪检监察智能化运用,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督办案质效。从严从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制度规定,以身边的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入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面落实“五细”要求,弘扬斗争精神,深化运用“四边”工作法,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及时总结经验、把握规律,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以自我革命的精神从严从实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新一届县纪委常委会以抓队伍自身建设开局起步,严守规矩底线,保持谦虚谨慎,自觉抵制特权思想、霸道作风。铁面无私清理门户,定期开展内部监督检查,从严查处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等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清除以权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持续防治“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举,深入落实关爱干部政策措施,增强队伍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同志们,新时代鼓舞人心、新征程催人奋进。新形势、新任务赋予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勇毅笃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绥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