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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绥滨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05-31 10:13:30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绥滨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回顾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市委常委、县委书记韩秀琴同志作了讲话,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县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如期实现。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中忠诚履职,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纪检监察工作均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突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属性,带头做“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县纪委常委会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召开32次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领办指定管辖案件4件,留置4人;推荐常委、委员各1人,得到市纪委和县委支持。积极协助县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组织开展2019年度基层党委政治生态述职活动,根据市委反馈意见,协助县委制定《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积极推动整改。向全县各基层党组织下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党组织“一把手”,及落实分管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严肃追责,党内及行政问责25人。聚焦脱贫攻坚、六保六稳、秸秆禁烧和巡视巡察整改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50余次,通过全程督导、跟进监督、强化执纪等措施,推动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国家审计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保障了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绥滨落实落地。
(二)坚持大战大考践使命,服务保障防控大局。聚焦疫情大战大考,县纪委监委闻令而动,下沉一线,全力投入抗击疫情斗争,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疫情防控监督,制定《关于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等5个通知文件,成立9个常态化监督检查组,先后派出纪检监察干部170余组次530余人次,深入防疫卡口、社区村屯、企业商户等开展督导检查50余次,班子成员带队深入村屯社区商店明察暗访20余次,覆盖所有乡镇、村屯、社区、县直部门和营业场所,发现疫情防控不到位问题82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90余条,督促乡镇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坚决防止思想麻痹、防控松懈,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有力促进了全县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有序平稳推进。精准稳慎追责问责,在疫情防控初期,查处并通报违反疫情管控规定案件2件,形成了有力震慑。累计派出102名纪检监察干部下沉卡口、增援抗疫,为全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纪检力量。
(三)坚持人民群众为中心,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持续深化拓展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全年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90起,处理143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对2018年以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大起底”,积极推进线索清零、以案促改、监督常态,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起,处理10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分别围绕以张强、邱立松为首两个恶势力团伙案件扩线深挖,排查出问题线索21件,立案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第一种形态处理14人,深入推进“六清”“两建”,进一步推动长效常治。集中开展违规发放社保低保金专项监督检查,已查处虚报冒领、违规发放、失职失责等问题8起,处理16人。深刻把握农村换届年特点,积极化解基层信访突出问题,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接待信访举报总量118件同比下降23.9%,其中检举控告总量45件同比下降16.7%、初次举报总量43件同比下降16.7%。
(四)坚持监督激励相结合,始终强力正风肃纪。坚持不懈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四风”问题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下发《重要提示》5期,对23名审批备案个人重大事项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开展专项检查7次,共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9件,通报曝光3批次。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针对个别单位、部门制止餐饮浪费措施不实不细、履行宣传引导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现场提出意见并推动整改落实。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开展廉洁过元旦、春节提醒谈话,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9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61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5.4%;第二种形态120人次,占41.2%;第三种形态3人次,占1%;第四种形态7人次,占2.4%,实现严惩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坚持不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严格执行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制度,先后对30名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坚持标本兼治严氛围,强化“三不”一体推进。以强烈的使命担当,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优化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发挥不敢腐的惩治和震慑作用,在克服疫情不力因素背景下“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建立班子成员包案制度,对重点案件靠前指挥、亲自督办,优化整合办案资源,统筹全县纪检监察力量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办案整体合力得到凸显,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121件,立案121件,党纪政务处分130人,仍然保持全市排名首位,全省同等县域上游。强化不能腐的防范和监督作用,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3份,提出整改建议22条,有效督促相关单位堵塞漏洞,规范行政行为,推动了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深化不想腐的教育和自律作用,监督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姜国文案件专题警示教育,廉洁绥滨微信公众号动态更新廉政信息100余期,千米廉政文化长廊旧貌换新颜,廉政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增强。
(六)坚持利剑高悬展威力,做实做深政治巡察。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持续推动巡察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2020年县委共对33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上下联动”巡察;对1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截至目前,开展了九轮巡察,共计巡察了154个单位党组织,占巡察全覆盖任务总数的94.5%。通过九轮巡察,共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财经纪律执行等方面问题1252个,到期整改完成率99%,移交问题线索121个,党纪政纪处分51人。聚焦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大力推进全省巡察工作重点推进县建设,成立巡察信息中心,完善巡察办、巡察组“一体化建设”。坚持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全年约谈巡察整改单位党组织15个,探索建立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报告机制,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委办联合开展巡察整改专项检查,组织协调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部门列席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了巡察机构查病、纪委监委治病、日常监督合力盯着吃药的良好机制。
(七)坚持自我革命勇担当,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深化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为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紧跟市纪委监委步伐,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工作安排》,在全市县区中率先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安排部署会议,构建了班子成员专题警示教育包抓机制,创新开展了“夜读周”、“有声领学”活动,编制了办案“一本通”业务工具书;开展了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自查卷宗501本,自查并整改问题35个;全面梳理了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核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关键要害,针对风险点和薄弱点,建立健全机关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2大类28项制度。强化外部监督,选聘特约监察员15名。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了绥滨县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座谈会,深度查摆班子6个方面12个问题、班子成员问题62个,制定整改措施46条,将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相结合集中抓实整改任务,完成率达91.5%,推动形成问题整改和作风建设常态机制,通过专题警示教育,委机关学习氛围变得更浓、工作作风变得更实、纪律执行变得更严,专题警示教育取得显著成效。
(八)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带头创建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统筹运用跟案学习、业务轮训、以考促学等方式锻造专业化干部队伍,选派8名业务骨干到省市纪委专案组跟班学习,高标准参与、承办了分量重、层级高的李传良相关案件,为我们今后时期正风反腐积累了丰富斗争经验。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下发的系统培训课程为重点组织开展业务培训9期,自主研发了微信党规党纪测试小程序开展测试27期,参与省纪委全员培训“每周一测”活动44期,参与人数2080人次。鼓励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司法考试17人,取得资格证书4人。提拔科级干部5人,通过选调、招录等方式补充新生力量15人,现委机关、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率分别为87%、100%、90%和100%,队伍结构更优、干劲更足。完成了县纪委监委办公场所的改造,实现了集中办公,建设了标准化内网机房,检举举报平台和信息化平台得到全面应用。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从严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核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线索3件,立案1人,以刀刃向内的勇气铸造铁军。
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感到,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始终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特殊使命,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必须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服务保障绥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中实现更大作为。必须站稳人民至上根本立场,始终坚守人民情怀,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把握规范化法治化标准,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工作依规依纪依法、高效规范运行。必须提升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增强工作谋划的全局性、内部联动的协同性、“三不”一体推进的整体性,推动组织体系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同志们,过去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冲击,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知重负重、迎难而上,机关服务保障有力,政务运行规范有序,后勤管理优质精细,脱贫帮扶成果丰硕,党建工作亮点纷呈,承办案件分量空前,群众威信不断提升。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成绩来之不易、奋斗饱含艰辛。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奋战在纪检监察一线的全体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腐蚀和反腐蚀斗争长期存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必须保持政治定力和斗争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与上级纪委以及县委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从全县层面看,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四风”积弊还没有根除,一些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从纪检监察工作看,贯彻“三不”一体推进统筹联动不够,案件查办压力较大,受疫情的影响,客观上造成部分线索积压,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总体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三个区分开来”和容错纠错机制的研判、把握和运用不充分,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力度不大。从干部队伍建设看,精通多项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比较稀缺,政治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年轻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亟待提高,队伍整体综合能力与新形势需要没有完全匹配。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首要任务,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改革精细化、队伍专业化、保障信息化,努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提升全县政治生态建设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绥滨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政治监督作为第一统领,旗帜鲜明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坚持在绥滨工作全局中找准着力点,以有力有效的政治监督推动全县党组织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纪检监察干部终身课题,强化对党忠诚教育,坚持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等政治仪式。开展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系列活动,扎实推进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专题教育,弘扬纪检监察工作光荣传统,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监督保障重大决策落实。加强对党中央、省市县委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聚焦实施“十四五”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跟进监督、精准监督,保障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一贯到底。持续抓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监督,以高质量监督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政治生态建设成果。协助县委做好市委对我县2020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工作,监督推动市委政治生态考核反馈意见整改,督促党委(党组)聚焦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持续推动绥滨政治生态正气充盈、政治清明,实现根本好转。加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以严明纪律保障意识形态安全。
(二)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持续集中整治群腐突出问题。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整治,满足群众更高期待。督促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加强对脱贫攻坚普查和脱贫人口“回头看”以及审计、专项督查、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整改问题反弹。推动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稳定巩固,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范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同步介入、重点案件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推进“打伞破网”工作常态化开展。监督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整治乱象,通过长效常治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两保”发放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查清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粮食系统、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两牛一猪”补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村级债务问题等专项治理。
(三)把正风肃纪作为第一目标,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扭住不放、寸步不让,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从讲政治高度坚决纠治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存在的政治偏差,对表态张口就来、工作粗枝大叶、不担当不作为的要坚决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及其背后存在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问题要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责问责。坚决防止享乐、奢靡歪风反弹回潮。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通过下发通知提示、督促提醒谈话、曝光典型案例、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主动作为、防患未然。精准查处违规吃喝、错峰操办、收受礼品礼金等隐形变异违纪问题,同时,针对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注重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加强对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推动标本兼治不断深化。建立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定期通报和典型案件曝光制度,注重查特点、看走势、寻规律,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认真检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执行漏洞,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制度规定,优化治理、破解顽疾。
(四)把监督职责作为第一职能,科学有效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注重把日常监督与处置问题线索相结合,就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反映集中的某一方面、某一类问题进行专题了解,有针对性地提出监督建议。注重把日常监督与办案相结合,深入涉案单位开展监督调研,做到见人见事见问题。注重把日常监督与政治生态研判相结合,精准、规范、审慎处置问题线索。强化对“一把手”监督。认真落实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相关规定,发挥对同级班子的监督作用。推动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全面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行为,自觉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探索上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级党委书记谈话工作机制,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切实加强换届纪律监督。把正风肃纪贯穿县乡党委和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干扰换届秩序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五)把政治巡察作为第一利剑,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按照“三个聚焦”要求,科学统筹谋划,在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上做得更实更有效。不断提升巡察监督质效。扎实开展县委第十轮巡察,完成对剩余9个党组织巡察工作任务,重点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开局加强政治巡察。在实现巡察“全覆盖”的基础上,对所有被巡察党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式”巡察或巡察“回头看”,切实提高巡察“全覆盖”质量。完善联动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严格执行发现问题反馈、系统整改落实、人员力量配置等上下联动机制,更好地实现与省市委巡视巡察同频共振、同题共答。持续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强化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认真落实巡察整改报告办法,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倒逼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巡察机构处置问题线索会商机制,健全纪委监委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和党委组织部门、巡察机构整改监督联动机制,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通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共同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六)把“三项改革”作为第一动力,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有效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构建更加顺畅高效的运行机制。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做实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细化乡镇纪委处置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的请示报告制度,健全纪检监察室与派驻纪检组联动机制、派驻纪工委与乡镇纪委协作机制,强化“室组”协同、“委地”协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从宽处罚建议程序。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案件管辖、技术调查措施使用、重大事项绿色通道等协作配合。推进接受人大监督程序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专题报告方式,选好报告内容,稳妥有序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做好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和规范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明确职能职责,强化人员配备,着力破解基层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工作办法,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融合。
(七)把“三不”建设作为第一工程,切实增强标本兼治总体效果。保持“严”的主基调,毫不放松抓好审查办案工作,把反腐败斗争贯穿于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突出重点治理。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之后特别是十九大以来不收手不收敛、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严重破坏部门政治生态的案件。紧盯“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资金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政治上投机钻营、经济上“空手套白狼”、大肆“围猎”干部的坚决查处。深化以案促改。深挖细查违纪违法案件背后的管理漏洞、制度空隙、监督缺位,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并建立跟踪反馈机制,推动发案单位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监督,织密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严格执行“第四种形态”案件“一案三书”制度,推动办案、整改和治理一体落实。强化教育引领。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运用正反典型深化理想信念、党纪国法教育。采取通报典型案件、组织涉案单位旁听庭审等方式,让身边人受教育、受警醒,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督促指导发生严重腐败案件的单位、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切实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治家。
(八)把严管厚爱作为第一导向,撑腰鼓劲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坚持把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机结合,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起正确的事来更加硬气、更有底气。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推动绥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一大批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敢闯新路,要辩证把握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通过监督执纪执法的正确导向,为正确履职、积极履职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清障开道。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运用第一、第二种形态抓早抓小,监督可能犯错误的同志不犯错误、帮助初犯偶犯错误的同志改正错误、防止小错变成大错。针对可能不起诉、定罪免处、缓刑的案件,严格执行审核报备程序,在上级纪委监委的指导下,精准适用“第三种形态”,确保“第四种形态”案件“移得准、诉得出、判得住”。持续开展“查保追”活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处理,该纠错的及时纠错,能容错的果断容错,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理的从轻减轻处理,可以免责的允许“戴错立功”。严惩诬告陷害行为,为受诬陷者澄清正名,不断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正能量”。
三、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抓手,扎实推进“五化”建设,持续强化“人、规、技”三个保障,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要强化政治引领。县纪委常委会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在对党绝对忠诚上树标杆、做表率。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抵制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涵养良好政治生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从科学民主决策、请示报告、联系指导、监督管理等方面,构建工作讲规矩、办事按程序的制度规范,不断健全完善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的高效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坚守政治机关根本属性,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始终做到在政治上谋划和开展工作,善于从政治上发现和处理问题,把讲政治要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
二要强化履职本领。围绕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学规学纪学法、分级分类培训,继续鼓励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司法考试,在实训实战中熟练掌握政策策略、纪法规定、专业知识,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好干部标准,从严从优引进高素质专业化人才,严把年龄、学历关口,注重引进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用好用活各年龄段干部,大力推荐提拔优秀年轻干部,激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活力。发扬斗争精神,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冲锋陷阵、负重前行。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切实将日常办公拓展到线上,有效提高工作质效。
三要强化规范法制。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从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到政治巡察、问责追责,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合规合纪合法。严格落实审查调查措施的适用范围、审批权限、办理程序等规定,防止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使用审查调查措施。严格执行办案请示报告制度,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推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全程信息化,实现内部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促进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办案安全意识,紧盯外查、内审和“走读式”谈话等关键环节,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具体到人,加强全过程管控,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四要强化自我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无论“八小时内外”都严格约束自己,带头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零容忍”,坚决查处失密泄密、通风报信、违规过问案件等行为,坚决清除以案谋私、以权搞特殊的害群之马。要真心关爱正向激励干部,持续关注干部身心健康,帮助干部解决实际困难,落实年度体检、带薪休假等政策规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着力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拴心留人的工作氛围。
同志们,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要有新气象,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乘势而上、拼搏进取,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奋力推动全县政治生态根本好转,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新绥滨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