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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纪委监委关于3起违反 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发布时间:2023-09-07 17:09:33

1.绥滨县忠仁粮库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王殿义违规赠送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8年,王殿义为处好关系,违规向县粮食局局长常全生赠送礼品礼金,价值共计3.75万元。王殿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4月,王殿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绥滨县绥东镇绥东村财经委员陆长舜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22920日下午、21日中午,陆长舜与其妻因乔迁新居,在绥东镇某餐厅设宴36桌,收受礼金2.9万元,其中收受非亲属礼金1.83万元。20236月,陆长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绥滨县教师进修学校艺体教研部主任马传龙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2022714日中午,马传龙妻子在绥滨县绥滨镇某餐厅为其子举办学子宴35桌,马传龙夫妇共收受非亲属礼金6.72万元。20238月,马传龙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