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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布时间:2023-12-30 08:55:15
1.绥滨县忠仁粮库原主任王殿义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4年,时任绥滨县忠仁粮库主任王殿义,投资建设18个千吨囤,工程造价216万元,未履行项目招投标手续,违规与施工单位签订两期建设施工合同。王殿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4月,王殿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忠仁镇联合村党支部书记栾贵君等人不正确履职问题。2021年,绥滨县忠仁镇联合村党支部书记栾贵君,负责边民补贴审核工作,联合村财经委员贾道楠,负责边民补贴审核、统计工作。栾贵君、贾道楠在边民补贴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领取边民补贴条件的8人纳入到可发放名单中。2023年11月,栾贵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贾道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军粮供应有限公司职工李忠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个体工商户名义进行经营活动问题。2018年3月,时任绥滨县军粮供应站站长李忠臣注册成立的“绥滨县福军粮油商店”,并以军粮供应站名义签订粮油采购合同并出具销售发票,违反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23年9月,李忠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