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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绥滨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12-26 10:54:11

“元旦”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连生乡长安村党支部书记高士江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2020年8月22日,高士江因子女上大学分别在连生乡某餐厅和绥滨县某餐厅安排宴请,共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1.14万元。2020年11月,高士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返还违纪所得。

北岗乡永昌村记账员朱德君违规操办宴请问题。2020年10月1日,朱德君未按备案情况安排女儿结婚宴请,在绥滨县某餐厅实际设宴41桌,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2.28万元。2020年12月,朱德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返还违纪所得。

连生乡长胜村党支部书记郭继扬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2020年8月,郭继扬因子女上大学在连生乡某餐厅安排宴请,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2.11万元。2020年12月,郭继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返还违纪所得。

绥东镇东方村红联屯屯长陈福深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陈福深将套取的良种补贴资金中的7800元,用于支付2013年红联屯集体发生的招待费。合并其他违纪问题,20204月,陈福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党员干部要深刻取教训,引以为戒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县纪委监委将锲而不舍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正“四风”,对顶风违纪问题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