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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绥滨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08-06 12:23:22
2021年高考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预防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发生,县纪委监委就有关纪律和要求重申如下:
1.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操办“学子宴”;
2.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3.严禁参加非家庭性违规举办的“学子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
4.严禁动用公车送子女入学,用公款报销子女入学的差旅费;
5.严禁借机让基层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升学及相关费用。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传导压力,重申有关纪律要求,对今年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确保高考录取升学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全县党员干部要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抵制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严肃执纪。
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无视纪律规定,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对发生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学子宴”的单位,视情节追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0468-7862746。
举报邮箱:sbjw319@163.com
中共绥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绥滨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