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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绥滨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10-18 15:26:28
“五一”期间,绥滨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聚焦各项重点环节,做到早提醒,勤监督。围绕“四风”问题和疫情防控“三不聚”、“测温扫码戴口罩”等要求,对餐饮、超市、商场等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疫情防控稳妥有序。
重要提示,提早预防提醒,县纪委监委在“五一”假期前,通过“廉洁绥滨”微信公众号以及下发重要提示等方式,为全县党员干部明规矩,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守防控规定,节日期间带头少出门、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并督促各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上下联动,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联合九个乡镇,对辖区内的餐饮、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通过实地察访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三不聚”加大检查力度,筑起节日期间疫情防控线,持续推动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实。
“五一”假期,县纪委监委对全县71家重点场所开展了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