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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调查及党纪政务处分:绥滨县忠仁镇卫生院副院长于守涛因酒驾问题接受审查调查

来源:绥滨县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05-31 10:47:37

2020718917分于守涛饮酒后驾驶号牌号码为黑H17A70的小型轿车,行驶至绥滨县滨北路看守所门前处,被县公安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呼吸酒精检测,于守涛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4mg/100m1,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阈值。

202071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绥滨县公安交警大队出鹤公绥滨行罚决字﹝2020﹞第2304222900098811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于守涛饮酒驾驶机动车对其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2000元

经202125日中共绥滨县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给予于守涛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