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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巡视进驻: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组进驻绥滨县检察院党组

来源:绥滨县委巡察办发布时间:2021-08-06 10:00:12

按照市委工作安排,十二届市委第十轮第四巡察组于3月12日起,正式进驻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察工作。

3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动员会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张瑞军就巡察工作作动员讲话,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家瑞主持会议并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张瑞军同志强调,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县检察院党组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主要矛盾,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常规巡察,将重点监督检查检察院党组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察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

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家瑞作表态发言。表示要以接受此次巡察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优良的作风、最严明的纪律,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