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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巡视反馈:市委第四巡察组向绥滨县人民检察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绥滨县委巡察办发布时间:2021-08-06 10:02:58

6月23日上午,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张瑞军、副组长张铁民,向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胡家瑞和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胡家瑞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问题: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透。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透,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力度偏软,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助力乡村综治作为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的不实,从严治检力度不够。落实主体责任流于形式,监督责任缺失,司法办案监督未形成合力,财务管理存在风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力度不够、选人用人及队伍建设乏力,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选人用人及队伍建设工作有待加强,党建工作抓的不实,落实高检院第一巡视组巡视整改意见未成常态,主题教育成果未得到巩固。

建议: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结合党史教育活动院党组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政治引领、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厚植司法为民理念。重点解决重现案轻积案、就案办案机械简单办案、助力乡村综治作为不够等突出问题,把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工作力度。压实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好派驻监督作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加大内部监督、日常监督,抓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和公开听证工作,加大检察官业绩考评力度。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推动作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和班子表率作用,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杜绝“一言堂”现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基本制度。要以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为契机,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补短板、强弱项、解难题务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