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www.hgjw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鹤岗市纪委监委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黑ICP备2020004914号 鹤岗市纪委监委主办 鹤岗市纪委监委承办
来源:绥滨县委巡察办发布时间:2020-12-26 11:26:11
11月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召开提级巡察绥滨县公安局党委情况反馈会议,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鹤峰,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杨晓丽和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县公安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县纪委监委和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上,市委第五巡察组杨晓丽组长向绥滨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反馈提级巡察情况。
刘鹤峰代表县公安局党委作表态发言时强调,要抓好结合,强化引领,全面转化整改成果。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局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机制。全体领导干部和民警一定要站在强化“四个意识”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提级巡察反馈工作的重大意义,县局党委对提级巡察反馈的问题,要全盘认领,照单全收,把提级巡察反馈和整改工作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强化政治意识、纠正自身错误、检验工作成效、推进公安工作发展的良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反馈和整改工作上来。要自觉把这次巡察反馈和整改工作同强化政治站位、加快公安工作发展、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高党建水平、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特别是同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相结合,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抓实见效,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助推绥滨高质量发展的伟大实践中,体现在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的公安工作中去,做到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