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www.hgjwj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鹤岗市纪委监委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黑ICP备2020004914号 鹤岗市纪委监委主办 鹤岗市纪委监委承办
来源:兴安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10-15 09:33:17
为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鹤岗市兴安区开展了“正风肃纪振兴乡村”专项整治行动。整个行动共分为“宣传部署、营造浓厚氛围,收集线索、排查整治一批,借助巡察、发现查处一批,深挖黑恶、坚决打击一批,收网问责、严肃处理一批,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等6个阶段,紧盯扶贫、涉农领域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整治和查处镇村两级政治意识弱化、违纪违法多发和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两年多以来,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起,移送司法机关4人;查处镇村两级违纪违法案件2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诫勉4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普遍增强。同时,通过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路径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的分析,制定出台了《兴安区“微权力”风险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兴安区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兴安区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逐步建立促进基层“微权力”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