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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安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10-26 14:56:10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实现兴安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兴安区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张宏波
(2016年12月15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中共兴安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以来,区委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治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市纪委和区委的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 发挥职能作用,“两个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区委紧紧扭住主体责任不放松,通过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区委每年年初、年中都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执行省、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通过细化、量化责任,建立部门自查、重点抽查、半年检查、专项巡查和年底考核“四查一考”机制,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二是层层落实责任。制定下发《兴安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具体意见》。主要领导不定期约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区委常委分赴各单位督查指导,战线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区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要求。三是加大监督履责。区委每年年末对基层班子及成员完成党风廉政情况进行考核,听取各大班子成员和基层书记述职述廉报告。通过监督考核、调研检查、定期述评等有效措施,着力解决了“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 强化源头治理, 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一是强化廉政教育。始终把廉政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培训学习的必修课,启动廉政讲坛,开展“一把手”讲党课活动,五年来共举办12期,受教育党员干部400余人次。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投资2.3万元建设和完善了兴安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300余人次,参观鹤岗市位于鹤矿集团职工大学廉政教育基地2次200余人,发挥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强化日常教育。发挥微信教育平台的作用,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信息50余条、廉政短信500余条。开展《廉文荐读》活动,共推荐廉政文章20余篇,党员干部写心得200余份。下发《重要提示》20期,廉政台历45份。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党纪党规知识、《党章》、《准则》、《条例》知识答题。先后选取多部正反方面廉政教育专题片,在全区各单位巡回播放观看。开展以“构建和谐社区,创建清廉家园”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社区专场演出6场;征集了以“清风荷韵 廉洁鹤岗”为主题的廉政文化作品30份,发放《厉行勤俭节约,做廉洁兴安人》宣传单2000余份。三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法不依行为。对全区27个部门和104个岗位的职权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制作部门权力流程图58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并郑重作出承诺,做到预警和防范腐败关口前移。对配备公车的领导、部门和司机层层签订承诺书34份;全区具体办理和分管低保受理、审核、审批等事项的工作人员做出《廉政承诺》70份。
(三)严明党内纪律,干部作风得到有效转变
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八九十项规定”精神,严查“四风”典型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是加大廉政提醒力度。在春节、元旦、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群发廉政提醒短信 15次千余条,对105名涉及调整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29名有子女高考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等现象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操办学子宴、子女婚宴、乔迁宴的4名党员给予了党纪处分;对1名利用公车接送子女的司机给予开除处分,并由区委书记对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进行了彻底整改,做到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全部符合要求;签订领导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书》78份。三是加大长效制度制约力度。通过召开征求意见会,研究出台了《兴安区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工作纪律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机关基层工作纪律的规定》,有效改善了全区的政务环境。四是加大日常监督力度。采取脸模考勤、日常工作写实、严格请销假制度、绩效考核、不定期明察暗访、深入走访、信访接待等方式,加大了对纪律不严、工作不实、不敢碰硬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几年来共处理违反工作纪律44人。
(四)严厉惩治腐败,执纪审查力度持续加大
坚持有案必查、有案严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一是注重抓早抓小。组织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分类确定处置方式。共对7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廉政提醒谈话,对19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做到了咬耳扯袖,对党员干部及时提醒、警示教育,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问题。二是拓宽案件线索。在来信、来访等传统举报方式的基础上,制作27个举报公示牌,在全区6个办事处和21个社区张贴公示,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在区机关、红旗镇和六个办事处设立了8个举报箱。实现了问题线索收集渠道的延伸,拓宽了问题线索来源。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和处置情况在向区委汇报的同时向市纪委进行汇报,真正做到“线索报备、案件进展报备、审理量纪报备”。三是提高办案水平。集中人力、物力对发现的线索集中进行突击,做到了快速受理、快速查办、快速反馈。五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62件次,立案32起,处分党员干部55人,收缴违纪资金162,648.5元,为峻丰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33,930.00元。通过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严肃了党的纪律、纯洁了党的队伍,教育警示了其他党员干部。
(五)加强自身建设,纪检队伍素质稳步提升
始终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一是加强理论教育,提升队伍素质。积极参加省市纪委举办的各类培训,对所学习的知识向全体纪检干部再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区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案例剖析、每周业务学习等,不断增强纪检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保障工作实效。制定完善了纪检干部学习、保密、责任追究、办案工作制度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制度,纠正纪检监察工作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三是强化能力建设,练就担当本领。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落实“三转”, 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坚持以《准则》为标准,以《条例》为底线,先后在纪检监察系统先后开展了“一讲三比”、“学党规、守纪律、敢担当”等主题实践活动,选派2名纪检干部到市纪委纪检监察室,通过以老带新、以案代训的方式,提升整体办案水平和能力。
五年来,我们深切体会到,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发力,才能使“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五年来,区委以坚强有力的政治担当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部署研究,年初立项分解,半年述责述廉,年终考评问效。区委书记率先担当尽责,带头讲廉政党课,及时提醒约谈,认真履行职责。其他领导坚持“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把压力向基层延伸传导,有效推动了责任落实。实践证明,只有党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才能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只有各级纪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才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抓实见效。
二是必须坚持防微杜渐久久为功,才能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抓小事、抓节点,严格清理会员卡,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重点治理公款消费、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突出问题,通过抓这些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抓得实的小事情,有效解决了一些作风建设难题,推动党风政风不断好转。实践证明,改进作风必须抓细节、抓具体,坚持问题导向,看住一个个节点,以点连线,逐步深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让广大群众透过一件件“小事”见微知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作风转变。
三是必须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才能体现治病救人的执纪理念。五年来,我们不断健全完善问题发现、线索处置、谈心回访、警示教育等机制,通过延伸监督触角,加强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尽可能保护和挽救干部。实践证明,严管就是厚爱,只有挺纪在前,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才能促使党员干部少犯错误、不犯错误,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四是必须坚持关注民生维护民利,才能提升群众对反腐败成果的获得感。五年来,我们坚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畅通信访渠道,坚持有访必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可度逐年提高。实践证明,只有始终关注民生、执纪为民,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持续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真正使反腐倡廉建设赢得最广泛的群众认可、实现最大的社会价值。
这些基本经验,既是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指引,我们要倍加珍惜,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
二、今后五年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是全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期,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的攻坚拔寨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突出“两个责任”落实,坚持挺纪在前,加强党内监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深入践行“四种形态”,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推动全区经济快速转型、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严明党的纪律,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加强党内监督。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督促领导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不懈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
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和全区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部署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肃处理和坚决曝光一批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立场模糊、态度消极、行动迟缓的典型案例,以铁的纪律保证区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积极为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
深化党纪教育。要以加强党性修养为核心,以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主线,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使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自律、廉洁奉公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始终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压实管党治党职责,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压实责任。进一步巩固落实“两个责任”成果,始终做到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村(社区)、学校、医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步步跟进。细化举措加固责任链条,进一步明晰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的责任边界,全面落实“签字背书”、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制度,推动履责全程纪实留痕,防止责任虚化、空转。建立定期述职评比、动态评估、回访调研等制度组成的“两个责任”执行监督制度体系,并探索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切实抓好对责任清单中项目责任的督促落实。
严格追责。要把问责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实施办法,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四风”及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的,要坚决问责。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突出审查重点。严肃查处腐败易发多发、容易产生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等领域案件,开展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重点查处在脱贫攻坚和灾后重建中贪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完善查处机制。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建立信访工作负面责任清单,不断建立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举报快速处理和反馈机制、群众诉求事项办理督查机制。
转变审查方式。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寸步不让,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转变纪律审查惯性思维,在执纪对象上从“抓关键少数”向“管住全员”转变;在执纪依据上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在执纪方式上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在工作组织上从“大包大揽”向“牵头协调”转变。
践行“四种形态”。着眼于预防、点拨、纠错、教育帮助,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实现监督执纪问责日常化。充分运用预防提醒约谈、询问警示约谈、纠错诫勉约谈、问责处分约谈等方式,让党员干部受到经常性的提醒教育,推动管党治党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 巩固“四风”建设成果
强化执纪问责。聚焦“抓常、抓细、抓长”目标,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续用力正风肃纪,着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顶风违纪搞“四风”作为纪律审查重点,不仅要严肃查处违纪者本人,还要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进行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完善领导带头、公开公示、专项整治、常态督查、群众评议、考核奖惩等制度机制,优化“纪检+媒体+群众”监督方式,坚决把隐身变异的不正之风“打回原形”。强化警示教育宣传,形成节前提醒预警、节中暗访监督、节后曝光震慑的常态化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针对收受红包礼金、私设小金库、公款吃喝等“四风”顽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持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个领域问题严重就治理哪个领域”,抓一项成一项,积小胜为大胜。
突出执纪效果。用好大数据,坚持把脱贫攻坚执纪监督作为重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标准,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社会评价、党风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和村(社区)干部群众满意度测评,确保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五)推进巡察监督,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完善机制。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巡察的要求,建立区级巡察制度,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区委巡察组重点巡察市委巡察对象之外的乡(镇)、区直部门(单位)等,对权力集中、资源密集、风险防控等级较高、群众反映问题较为强烈的下属单位,延伸巡察和实施专项巡察。
加强巡察。以“六大纪律”为尺子,深化“四个着力”,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深化专项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精准发力,定点突破。善于见微知著,由表及里,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护“森林”,推动形成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抓好整改。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明确具体,把问题讲透、要害点明。被巡察党组织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压实主要负责人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迅速处理移送的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面公开反馈整改情况,强化震慑,形成“不敢腐”的氛围。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的跟踪督办,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六)提升队伍素质,打造监督执纪铁军
继续深化“三转”。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转变方式方法,大力弘扬严细深实工作作风。深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现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认真落实“两个为主”要求,严格执行两个提名考察办法。要积极适应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需要,加强思想理论、形势任务的宣传,重视舆情分析研判,及时应对和引导舆论,把握工作主动权。
加强班子建设。充分发挥纪委常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集中精力谋全局、抓大事,不断健全科学民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 的要求,积极探索发挥纪委委员作用的有效途径,切实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坚守责任担当,牢记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章的权威,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植根于内心的信念,找准政治定位和角色定位,勇于作为、敢于亮剑。
从严管理队伍。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学思践悟,磨砺党性心性,培育“忠诚、担当、公正、清廉”的核心价值观,争做党纪党规的坚定维护者、带头执行者。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完善纪检监察自身监督机制,把监督贯穿于执纪工作运行的每个环节,要把自我约束同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把制度的笼子扎紧,建设忠诚担当的队伍,不辜负党的信任和人民的期盼。
各位代表、同志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在市纪委和兴安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保持政治定力,勇于负责担当,扎实工作,锐意进取,推动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迈上新台阶,为推动全区经济快速转型、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