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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报告——在区委总结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来源:兴安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12-28 17:08:21

   兴安区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报告

                                        

 

2020年,兴安区纪委监委按照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职责,扎实开展工作,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明年工作安排作以简要汇报。

一、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执纪重点,稳慎开展审查调查工作

2020年,我们按照疫情期间相关工作要求,稳慎开展案件审查调查工作。截至目前,共立案38件,处理38人。

(二)实施精准监督,织牢全方位监督网络

一是明确监督要点。年初,区委召开专题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了《兴安区纪委监委2020年监督工作要点》,明确日常监督事项6项、专项监督事项11项,将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开展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工作等列为监督的重点,使监督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二是加强同级监督。对区委班子以及成员印发《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同级监督内容清单》,重点围绕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重大事项、干部选拔任用、廉洁自律和加强改进作风建设等4大方面19项具体内容进行监督,明确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必须坚持做好什么、不可随意触碰什么,督促其履行日常监督职责,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三是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坚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相继下发了《关于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监督举报的公告》《对机关下沉干部和抽调人员管理的要求》《关于做好秋冬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明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工作纪律。同时,聚焦疫情防控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开展监督。

(三)开展警示教育,争做行为规范的表率

区纪委监委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姜国文、刘杰案件专题警示教育,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多措并举学思合一。每周五为“集体学习日”,将党纪党规和业务知识同步列入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一测”,注重交流研讨。共集中学习6次,学完必学科目8篇,完成测试9期,座谈研讨3次,撰写心得体会28篇。二是查摆问题逐项整改。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共谈心谈话16次,发放征求意见15份,征求意见70余条,形成查摆剖析材料15篇,并制定清单和台账逐项整改。三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把“立改建”与“长更新”结合,健全完善了《兴安区纪委监委办案安全防范制度》《兴安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保密工作制度》等9项制度。四是聚焦主业强化内控。自查自检案件,对发现的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内网安全保密防护和管理,改造了软件硬件,提高了安全等级。五是教育形式灵活新颖。原文学习许书记专题党课,补好廉政之钙;纪检监察干部参观“讲好家风故事”廉政文化长廊,筑牢廉政之魂;纪委书记廉政谈话新任职纪检监察中层干部4名,打好廉政预防针;邀请市委党校原书记赵传林主讲《关于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的问题》主题党课,构筑廉政家庭防线;创新“警示+体验”长效模式,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在留置专区参与工作,上好“警示教育课”。

四)狠抓作风建设,严肃查处“群腐”和“四风”问题

今年以来,聚焦侵害群众身边利益和“四风”问题,重点惩治和查处扶贫救济、棚改拆迁等民生领域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一是持续整治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低保优抚等问题,严惩民生领域“微腐败”,清除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集中开展了城乡养老保险、低保金发放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对因工作失职失责等问题进行查处。二是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春节、中秋、高考季等重要节点,突出关键少数和重点单位,制发《重要提示》4期,集体提醒谈话2次34人,典型案例曝光1次。通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积小胜为大胜,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三是重点整治新形势下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开展了长期困扰基层干部的微信工作群过多过滥整顿活动,通过摸底排查、分析研判、征求意见等措施,将基层反映强烈的“僵尸群”“重复群”“留痕群”进行合并清理。

(五)抓好巡察工作,切实发挥政治监督作用

今年以来,我区准确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组织开展三轮常规巡察并对医保社保部门开展专项巡察。同时,针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我区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量。一是合理安排巡察进度。截至目前,共完成六轮巡察,正在开展第七轮巡察。第七轮巡察结束后,兴安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巡察覆盖率为97.06%,行政村(社区)覆盖率为88.23%,全口径覆盖率为94.12%,为确保区委在一届任期内完成全覆盖巡察任务奠定了基础。二是狠抓巡察整改落实。深入贯彻《黑龙江省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的意见》,组织召开区委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将进行追责问责。三是承接巡察专项检查整改任务。省委第六巡视组巡察专项检查反馈意见后,组织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于反馈问题进行逐条分解,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对于认知类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举措类问题,从体制机制上研究措施办法,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委将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成效。

一是强化监督职责。深化政治监督,把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审查调查的重中之重。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权、管在关键处。健全群众监督制度,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实现监督全覆盖。

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围绕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聚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查处行动,全力削减存量、遏制增量,打通基层反腐“最后一公里”。

三是持续整治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打赢作风建设持久战。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重点,开展“靶向治疗”,持续集中整治,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四是深化政治巡察。认真落实巡察工作新要求,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规划开展巡察,及时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开展巡察回头看,不断提高巡察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协助区委抓好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我区反馈意见的整改;牵头抓好巡察专项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强化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