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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紧抓三个规范 切实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

来源:发布时间:2022-05-11 11:04:57

为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不断深化,区纪委监委从健全机构、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三个方面入手,全面规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扎实提升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搭框架建机构,强化组织规范。区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兴安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工作质效等内容。《实施办法》既充分赋予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党内监督、日常监督、部分调查和处置权,又突出区纪委监委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有利于加强区纪委监委对派出机构的统一调度和使用,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正确履职、规范履职、精准履职提供了指引和依据。

建制度定规矩,强化日常规范。区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红旗镇配备纪委书记1职、专职纪委委员1职、兼职纪委委员3职;4个街道纪工委配有专职纪工委书记4职、兼职干部4职。红旗镇和4个街道监察办公室已全部挂牌完毕,并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兼任监察办公室主任。区纪委监委将加强对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的指导,提升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好基层监督“探头”作用。

抓学习重培训,强化业务规范。区纪委监委把常态化抓全员培训作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基础工作,一是建设线上学习营地,依托“兴安纪语”微信公众号开辟“图说纪事”“纪法交流”“学习园地”等栏目,今年已推送信息41期,学习资讯类信息62条;二是创办特色培训课堂,固定学习培训时间,通过“集中学习自习室”“班主任带班”和“交流研讨”等学习模式,以“精准滴灌”为学习目标,努力培养既懂业务又懂理论,既懂工作又懂生活的全能干部;三是建设“图书角”阅览区和党员活动室,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引导干部增强根植于内心的党性修养、无需提醒的自律自觉等思维意识,使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理论和综合能力素质都得到稳步提升。

年初以来,红旗镇纪委和各街道纪工委共受理问题线索11件,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7件,立案3件,处分3人。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巩固提升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效,突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主责主业,探索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整合监督力量,使纪检监察体制有效转化为纪检监察治理效能,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