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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巡察反馈:十一届兴安区委第六轮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进行情况反馈

来源:兴安区委巡察办发布时间:2020-10-26 16:11:15

根据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0年85日,委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区委巡察组组长李培峰代表巡察组分别向河东路街道党工委及社区党支部、长胜村、峻德村、峻丰村党支部书记和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成员及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参加此次会议。

按照委的统一部署,委巡察组于2020427日至630日对河东路街道党工委及所属社区和长胜村、峻德村、峻丰村党支部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以“四个落实”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顺利完成巡察任务。

    区委巡察办主任张春焕同志传达委书记王敏同志在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委第轮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要紧盯整改,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被巡察党组织要从政治上看待巡察整改,牢固树立巡察整改不到位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要及时提交整改方案,整改措施与存在问题要一一对应,党组织与主要负责人的整改落实情况必须由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等部门进行指导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各党组织书记表示,巡察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将高度重视,深刻领会,全面认领反馈问题;认真制订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全力破解整改难题;抓好结合,全面转化整改成果,运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着力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