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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六巡视组专项检查组巡视鹤岗市兴安区委巡察工作情况反馈会召开

来源:兴安区委巡察办发布时间:2020-10-26 16:12:47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3日至11月11日,第六巡视组对鹤岗市兴安区开展了常规巡视。期间,巡察工作专项检查组对鹤岗市兴安区委巡察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2020年5月29日,专项检查组向兴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了巡视意见。

  会上,省委专项检查组组长马洪波全面反馈了兴安区的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巡意见。马洪波要求,兴安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坚决、全面、彻底抓好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会上,兴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宏波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