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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鹤岗日报发布时间:2021-03-15 16:25:14
按照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工作总体安排,第一批次将对市委网信办、市建筑设计院、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绥滨县检察院开展常规巡察,对市检察院开展“推磨式”交叉巡察,对市供销合作社开展巡视巡察“回头看”省市县上下联动。11日至12日,市委各巡察组集中进驻被巡察单位,并于进驻当日召开了巡察工作见面会和动员会。
会上,市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对如何配合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受理信访时间以巡察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