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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兴山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05-20 15:15:31

为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效,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兴山区煤管局原会计霍洪英因“私车公养”问题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19年8月至2019年9月,兴山区煤管局会计霍洪英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私自办理煤管局加油卡副卡,并使用其先后三次为个人车辆加油共计990元,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1年1月,霍洪英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