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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山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10-22 18:03:40
2021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治“四风”、树新风,严防节日“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兴山区纪委监委现就有关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1.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等节礼和名贵特产;
2.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节日福利;
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代金券、购物卡;
4.严禁公款吃喝或者利用企业内部场所搞奢靡享乐活动,杜绝餐饮浪费行为;
5.严禁公款旅游或者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
9.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纠治“四风”工作,严明节日期间纪律和要求,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以严而又实的态度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尤其是“一把手”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分管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做到上述“九个严禁”,坚决刹住各种不正之风。广大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做到遵规守纪。区纪委监委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开展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举报电话:0468-12388
举报网址:http://heilongjiang.12388.gov.cn/hegangshi/
中共兴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兴山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