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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山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12-26 09:42:47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节日“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和要求向全区党员干部重申如下:
1.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2.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消费卡等有价证券以及名贵特产等礼品;
3.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节日福利;
4.严禁公款旅游、借道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旅游活动等;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以及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等;
6.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会议培训以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个人餐饮消费等奢侈浪费。
全区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节点正风肃纪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以严而又实的态度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遵守纪律要求,尤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好表率,带头形成廉洁过节良好风尚。广大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自我约束,切实做到“八个禁止”。区纪委监委将组织力量对节日期间执行“八个严禁”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触碰“红线”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一律公开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举报电话:0468-12388
举报网址:http://heilongjiang.12388.gov.cn/hegangshi/
中共兴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兴 山 区 监 察 委 员 会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