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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山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01-04 10:07:35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区纪委监委现就有关纪律要求向全区党员干部通知如下:
1.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
2.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及借节日之机拉票贿选;
3.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
4.严禁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6.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8.严禁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个人餐饮消费过程中出现餐饮浪费现象;
9.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10.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好一级,筑牢反“四风”坚固防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不踩红线、不越底线。在节前开展提醒谈话,严明纪律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见微知著、抓早抓小,坚决杜绝“只动嘴、不落实”“只发文、不检查”等形式主义,带头形成担当作为、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区纪委监委将在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组成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受理监督举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以及耍特权、搞特殊,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从严从重处理。
举报电话:0468-12388
举报网址:http://heilongjiang.12388.gov.cn/hegangshi/
中共兴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兴 山 区 监 察 委 员 会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