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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巡察整改情况:兴山区委巡察办通过巡视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推进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兴山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12-26 10:41:41

兴山区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2017年共开展了三轮巡察和一轮上下联动专项巡察共巡察了33个单位,巡察覆盖率为83.33%。共发现问题143个,向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3件次,处理13区委召开5次常委会(专题次),3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落实、部署安排巡察工作。10月下旬开始,开展区委第四轮巡察,对区政府一支部的8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巡察覆盖率达到94.34%。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件,已办结1件,党内警告处分2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开展巡察整改专项检查,形成专项检查报告10个,发现问题24个, 提出反馈意见24条。现14家被巡察党组织和单位整改工作均已完成。

加强协调沟通兴山区委为强化巡察工作中的信息互通精准锁定问题,着力提升巡察工作整体效能。一是聚焦热点难点,合理安排巡察任务二是收集发现问题,分析研判巡察重点。三是配强巡察人员,为精准发现问题提供助力。四是巡察中实时沟通,增强巡察质效。巡察期间,区委巡察办过程中遇到的临时突发问题,及时沟通对接,互通信息,聚焦问题精准发力,实现“一事一会商”

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整改不仅仅是巡察机构的责任,也是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跟踪督办住问题不放,不但使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监督到位,又有利于发挥监督最大效

应,把巡察整改监督工作抓在经常、抓在日常,形成闭环监督,全面发挥协同监督作用、提升整改实效。

加强联合监督。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各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日常监督的同时,也与巡察机构联合监督构建既分工负责又协同配合的立体监督体系共同推动把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做透,进一步凸显党内监督的巨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