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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山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12-28 15:29:31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5日至 2019年9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机关党群一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5月27日,巡察组向区机关党群一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按照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个方面存在的11个问题,区机关党群一支部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立行立改和分期整改的要求,召开三次支部会议,认真检视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逐条进行认真细致的整改;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了整改工作。截止目前11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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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岗市兴山区机关党群第一支部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