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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巡察工作情况:联合监督同发力 巡察工作见实效

来源:兴山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01-08 16:15:10

2017年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兴山区不断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加强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一盘棋思想,在完善巡察横向联动工作格局、促进巡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将贯通融合、协调配合落实到巡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提高巡察监督质效。

事前沟通,实现同题共答。巡察组进驻前,区纪委监委向巡察机构通报被巡察党组织有关信访举报和纠治“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专项整治等情况。组织、政法、财政、信访等部门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党组织近三年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举报、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等相关情况。遇到重大问题线索,坚持“一事一会商”,为巡察组精准和全面发现问题奠定了基础。

事中配合,实现同步推进。巡察期间,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协助巡察组调阅有关案卷和检举材料;组织部门根据需要对被巡察党组织党的建设、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人事档案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巡察组在了解中就相关事项的性质认定、法律和政策适用等方面情况,向政法、宣传、编委办、网信、人社、行政审批等部门提请政策咨询、调阅相关资料。通过多个部门协作配合,为巡察组纵深作战提供支持和保障。

事后联动,实现同频共振。巡察反馈后,各相关部门将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对被巡察党组织存在问题实行“共享销号”,确保巡察成果得到充分运用。区纪委监委对存在的问题已经在监督检查环节中整改落实的,其结果可直接认定为完成巡察整改并销号;区委组织部以巡察发现问题为导向,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现已开展谈心谈话30余次;巡察机构、纪委监委对移交问题线索建立台账,督促承办部门及时办理。通过多部门齐抓共管,有效推动巡察发现问题全面解决,坚决避免“巡而不改,改而不实”问题发生。截至目前,十二届区委已巡察单位50家,发现问题143个,向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3件次,处理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