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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巡察工作情况:把舵定向“谋统领” 绘制路线“明任务” 推进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来源:兴山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1-05-20 14:50:21

今年以来,兴山区委为进一步提高巡察整改工作实效,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将巡察整改程序以整改准备、监督落实、检查验收、公开公示、后续整改五个阶段为统领,绘制整改时限、整改责任、整改任务、工作方式、工作流程等“路线图”,力促压实落靠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真正实现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十六字方针。
    提高认识,压实主体责任。要求被巡察单位提高整改主体责任认识,按照“路线图”压实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做到既有部门牵头抓整改,也有部门监督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避免巡察机构唱“独角戏”。
    突出重点,明确整改措施。在重点规范程序的同时,指导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工作流程,建立整改台账,采取“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方式,规范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做到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
    强化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区委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部门参加巡察反馈,指导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审核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定期向巡察机构通报整改情况,使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派驻机构日常监督贯通融合同向发力,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促进监督形成合力。
    建章立制,实现强基固本。规范整改工作程序,明确了各责任主体的任务和要求,倒逼被巡察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并建章立制,确保反馈问题条条整改,件件落实,尤其是在后续整改阶段将成果运用做为落脚点,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向区委汇报的年度工作报告中,进一步彰显了巡察利剑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下一步,兴山区委将坚持抓好统筹协调,全程跟踪督促巡察整改情况,对消极对待整改工作,心存懈怠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时提醒、严肃追责,绝不姑息,持续释放巡察的震慑力,让巡察成果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