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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布时间:2021-03-31 17:23:19
清明节将至,为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毫不松懈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区纪委监委向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严明纪律要求如下:
1.严禁违反清明祭扫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2.严禁使用公车扫墓、祭祀;
3.严禁祭扫活动中铺张浪费;
4.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主任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提醒,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管,加强督促检查,发现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区纪委监委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畅通举报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从严快查快处“四风”问题,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