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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向阳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10-26 16:09:36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组织管理,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工作联系和衔接,有效应对处置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保障区纪委监委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离开本人办公场所参加会议、外出调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公务活动要进行报备。
二、离开本市工作、外出或者工作期间离开办公场所办理其他个人事宜,应按照相关制度履行报备或请假手续。
三、建立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工作联系微信群,班子成员要于每日17时前将第二日外出公务活动安排通过微信工作群进行报备。如公务活动日程发生变化,应及时通过微信群补充报备。
四、因紧急事项或者临时参加公务活动的,可通过微信群进行报备,也可通过其他途径和方式向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报备。
五、报备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地点等。
六、为妥善应对重大紧急事件,离开办公场所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