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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向阳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02-08 17:15:48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后,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先后下发通知,严明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纪律,部分省、市、县(区)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当前,全区上下正处在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夺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战役胜利的关键时期,许多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舍小家、顾大家,当先锋、做表率,尽职尽责、始终坚守在疫情防控的第一线。但在如此严峻形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工作不深入、不扎实,不服从组织安排,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和现象,影响了工作的顺利推进。为压实责任,排阻清障,为疫情阻击战取得最后胜利提供保障,按照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求,区纪委监委将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下违纪违法问题:
一是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是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脱岗漏岗、推诿扯皮等失职渎职问题;
三是贪污、截留、滞留、挪用、挤占疫情防控款物等问题;
四是漏报、缓报、虚报、瞒报和谎报疫情数据问题;
五是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干扰疫情防控问题;
六是私自扩散、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中尚未公开或应当保密事项的问题;
七是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问题;
八是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聚会、聚餐和聚众打麻将、赌博问题;
九是不执行疫情指挥部外出返鹤申报以及隔离和居家观察等相关要求的问题;
十是违反有关要求和规定,有其他影响疫情防控工作行为的问题。
对顶风违纪违法和不落实各项纪律要求的,一律从严查处,并按照“一案三查”要求,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区纪委监委疫情防控违纪违法问题举报电话:0468-3222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