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向阳区纪委监委发布时间:2020-10-26 17:07:43
2013年1月1日,向阳区妇幼保健院医师王秀荣(已退休),在向阳区妇幼保健院任主治医师期间,在向阳区光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兼职,违规领取报酬合计金额为26400元。2018年6月6日,由相关部门给予王秀荣行政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